花蓮縣109學年度國民小學籃球聯賽競賽辦法
一、主旨:為發展花東地區週末休閒活動及籃球運動水準,藉以培養優秀籃球選手並配合政府單位培訓優秀選手,特舉辦本球賽。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花蓮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花蓮縣立中正國民小學
六、比賽日期:110年3月9、10、11、12日。
七、比賽場地:中正國民小學體育館
八、比賽組別:
1 、國小男子組(每間學校限報1隊)
2 、國小女子組(每間學校限報1隊)
九、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 2 月21日止
十、報名方式: https://www.beclass.com/rid=244621a6018f67279154
十一、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頒行之最新籃球規則。
十二、競賽制度:視報名隊數多寡由大會決定
十三、聯絡方式:花蓮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總幹事許肇文0920-991617。
十四、獎勵辦法:8隊以上取前4名,5至7隊取前3名,4隊取前2名,各頒發獎盃及獎牌。
十五、比賽辦法:1.國小組:以教育部體育署109學年度國民小學籃球聯賽實施計畫(如附件一)為主。
十六:特殊規定:1.國小組6分鐘。
2.除犯規、罰球及暫停停錶外,其餘時間皆不停錶。
3.第四節及每次延長賽最後兩分鐘全程停錶。
十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另函(電)補充之,修正時亦同。
十八、報名規定:每隊職員含領隊、教練、助理教練、隨隊教師、運動防護員(非必須)各1人,球員(含隊長)18人;每場比賽可由報名球員中,提出正選16人名單出場比賽,不得男女混合組隊。
備註:
※ 領隊及抽籤會議將於110年 2月22日下午19時假花蓮市富強路20號會議室舉行,請各隊務必出席。
※各隊於開幕時請穿著整齊服裝列席(最少8人),未參加開幕之球隊將取消所有賽程。
※比賽期間如發生冒名頂替、鬥毆或罷賽則取消所有相關賽程。
※各隊球員只能代表一隊出場比賽,若有代表兩隊(含)以上出賽的球員,將取消兩隊成績及後續相關賽程。
※若發生球員鬥毆或毆打裁判,本會將禁止兩隊所有隊職員參加本會3年內所舉辦之任何賽事。
※若有賽後恐嚇對隊球員及裁判或被判罰奪權出場之球員,本會將立即禁止該球員參加後續相關賽程及參加本會1年內所辦之任何比賽。
※為配合政府禁菸規定,所有參賽選手及民眾於比賽場地全面禁煙,若有違反規定之人員,將依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請各隊參賽選手自行辦理意外醫療險,大會僅投保場地責任險,如遇意外大會一概不負責。
※大會每場提供礦泉水,並請各隊共同維護場地清潔並將垃圾分類及回收。
※如遇風雨及天然災害,比賽與否,須經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裁定延後辦理,不得有議。
※參賽隊伍太多時,本會將依報名先後順序決定參賽隊伍名單。
※請於 2月 21日前完成報名程序,逾時視同棄權不得抽籤。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各校出賽時繳交當日體溫紀錄表,當日額溫37.5度或耳溫38度不得入場參加比賽;亦請學生在入口處依規定進行手部消毒。
(若參賽隊伍提前額滿,大會將提前抽籤)
十九、其他:參加比賽各隊應辦理報到並參加開幕典禮。
二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會同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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