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3月12日(五)法規讀書會
8:40報到,9:00準時上課
最新法令實務研究班講授大綱
110年3月講義目錄
1.強制險第七條規定不以有過失為要件,車禍加害人民刑事無責產險
特補不賠,法院謂民刑事認定不影響保險請求權
2.行政程序法第七三條一項為補充送達,送達證書為送達證據非
完成送達行為,社區戳章無管理員簽章未完成送達
3.資遣本勞僱用外勞應完成徵詢工作,市府以違反就服法高額
罰事業單位,徵詢後勞工不同意外勞工作處分撤
4.職災墊付制度取消仍可行使抵充權,訴願決定謂慰問金可抵充
原領工資,財政部解釋勞基法原領工資是免稅
5.武器平等原則勞基法賦予勞工終止權,勞工稱醫院違反職安法
6條2項3款,法院判終止契約合法應開立離職證明
6.公傷病假係勞工權利行使應合乎誠信,職災治療期間工作無礙
醫療仍應上班,勞工惡意違約不在勞基職保保護範圍
7.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傷險,交通意外事故參照強制險
無爭議,被保險人更換不符合泰安產險勝
8.勞保條例第三四條不能工作定義爭議,勞動部解釋凡有工作
事實皆不得申請,函釋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法院不應適用
9.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可請求懲罰性賠償,所稱損害額是否包括非
財產損害賠償,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裁定包括慰撫金
10.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地院判再上訴,接受委任聲請閱卷提
民事陳述意見書,法院力促和解調解成立退裁判費實例
※認識最新法令 ※新聞彙集
上課日期:110年3月12日(星期五) 時間:9時~16時
上課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6 電話:0935523758戴班長
費 用:季繳3900元、單次1500元 (需事先報名以備講義)
附 註:請自備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環保杯 (不提供紙杯、筷子)。
110年台北班時間:3/12、4/9、5/7、6/11、7/9、8/13、9/10、10/8、11/12、12/10
台北市保險業職業工會網址tilu.org→課程資訊→讀書會
110年台中班時間:3/19、4/16、5/14、6/18、7/16、8/20、9/17、10/15、11/19、12/17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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