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居家服務督導員基礎訓練課程
參加對象、人員及資格限制:
1. 為現職居督並領有居督小卡者。
(具有居督小卡者,訓後將有居督基礎訓練課程結業證書及長照積分)
2. 其他身分者則僅給予長照積分。
※符合居督資格者,報名時請檢附以下相關證明文件,再由主辦單位審查是否符合資格:
1.『服務證明』(居督身分之在職證明)
2.『長照認證小卡』(職稱:居家服務督導員)
3.『畢業證書』
※長照人員認證小卡應備資料(尚未申請居督小卡者請備齊以下文件至衛生局申請)
2.為維護課程品質請準時參加,冒名頂替經查證屬實,不發放研習證明。
4.學員於課程開始後遲到20分鐘或結束前20分鐘離席者,缺課或請假者無法取得研習證明。
3.本課程不含餐費(可代訂便當,請自備零錢)。
4.請學員自備口罩全程配戴並配合工作人員消毒以及測量體溫。
訓練與積分累計須知:
<p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line-height: 2; color: rgb(34, 34, 34); ;Open Sans", -apple-system, "Helvetica Neue", Helvetica, Arial, "Lantinghei TC", "Microsoft JhengHei", sans-serif; font-size: 16px; background-color: rgb(251, 251, 251);">訓練與課程:按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規範授課,發給結訓證書。需全程參與課程,缺課即取消上課資格與積分累計。
★退費流程:
【若遇上課當天出席官司、重大事故,需提出證明,方可申請退費】
親自至本中心填寫退訓申請表,並提供帳戶影本及收據正本,以完成此流程之日期決定退費比例。(退費金額將扣除10%行政費用一律以匯款方式退至本人帳戶,須配合學校之請款及撥款流程,需一個月左右的時間)
※ 退費需繳交:1. 原始繳費之收據正本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 本人之銀行存摺影本乙份/非合作金庫會酌收30元手續費
台中市關懷社區協會辦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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