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二屆沙城盃暨青春專案全國籃球錦標賽實施計畫
一、計畫緣由:
臺東市因位於卑南溪旁,早期,每當東北季風吹襲,強勁的風揚起溪畔的細沙瀰漫市區,猶如小型沙塵暴。近年來,在臺東縣政府及水利署第八河川局努力下,首創水覆法的治沙工程,讓臺東市民及遊玩旅客享受臺東的美好,更回應現實需求改善風飛沙對市民生活造成的困擾,也讓臺東脫離老一輩口中舊有沙城的印象。
本校承辦豐中盃全國籃球錦標賽已有9年時間,參加隊伍從第1屆的35隊到第9屆的86隊,共有一千二百多位選手參與賽事。為打造全國賽事的規模及精緻性,將豐中盃名稱改為具有臺東意象之「沙城盃」接續辦理。去年本校承辦「109年第一屆沙城盃暨青春專案全國籃球錦標賽」共有來自9縣市,83隊伍參加,參與人數超過千人,參賽學生超過500人,本賽事已是臺東縣最大規模之全國性籃球競賽。
二、宗旨:
(一)辦理全國性籃球競賽活動,帶動全民運動風氣及健身習慣。
(二)鼓勵外縣市球隊及愛好籃球運動人員參加活動,增進技術交流。
(三)辦理教育部「暑期青春專案」宣導,提倡青少年正當休閒活動。
(四) 藉由舉辦運動賽事,促進臺東縣觀光旅遊產業經濟效益。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臺東縣政府、臺東縣議會、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市公所、臺東縣體育會、財團法人
台東天后宮
五、承辦單位:臺東縣立豐田國中、臺東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臺東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救國團
臺東縣團委會
六、協辦單位:臺東縣衛生局、臺東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臺東縣立體育場、國立臺東高商、國
立臺東高中、臺東縣立新生國中、強邑體育運動用品社
七、贊助單位:賴永美飼料股份有限公司
八、比賽日期:110年7月12日至18日
(一)國男組、國女組:110年7月12日(星期一)至7月15日(星期四)。
(二) 老馬組、社男甲組(含高中組)、社男乙組(含青馬組)、社高女組:110年7月15日(星
期四)至7月18日(星期日)
九、比賽地點:臺東縣立體育館、臺東高商、臺東高中、新生國中、豐田國中。
十、開幕時間:110年7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地點:臺東縣立體育館。
*備註:請國中組參加開幕式。
十一、比賽組別及資格
(一)社男甲組(限24隊)、社高女組:凡對籃球運動有興趣者皆可組隊參加。
(二)國男組、國女組:凡國民中學在籍之男、女學生(畢業生不可參賽),以校為單位,皆可
組隊參加。
(三)老馬組:凡每位球員年滿45歲以上(民國65《含》年次以前出生者皆可參加)組成
之球隊(比賽時請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以備查驗,不符年齡規定者不得下場比賽)。
(四)社男乙組(含青馬組):
1、凡本縣轄區內各高中(職)、專科升二升三在籍學生,未曾參加高中籃球校隊者及未
曾代表學校參加高中籃球聯賽者,可跨校聯合組隊參賽 (比賽時請帶在校學生證及
身分證以備查驗,不符規定者不得下場比賽);另今年國中應屆畢業生亦可參賽。
2、凡每位球員年滿35歲以上(民國75《含》年次以前出生者皆可參加)組成之球隊
(比賽時請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以備查驗,不符年齡規定者不得下場比賽)。
備註:1、各組報名隊數未滿6(含)隊,不予舉辦或併入其他組辦理。
2、為求公平公正之原則,不符參賽資格者請勿報名或冒名下場比賽,違者取消該
隊所有比賽成績並沒收保證金。
3、凡今年高中(職)之應屆畢業生、專科三升四年生或校隊二軍均不得參加社男
乙組之比賽,違者取消該隊資格。
4、參加國男組、國女組的隊伍請帶學生證以備查驗。
十二、報名日期:110年5月17(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10年5月28日(星期五) 下午5時截止。
十三、報名費用:社男甲組,新臺幣3000元整,另收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老馬組、社男乙組、
社高女組,新臺幣2000元整,另收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國男組、國女組免收
報名費、保證金。
*備註:
1.協辦單位、贊助單位免繳報名費。
2.各隊繳交之保證金完賽後請向監場老師領取。
十四、報名方式:
(一)請至臺東縣立豐田國中網頁(https://ftjh.ttct.edu.tw/),第二屆沙城盃報名專區完成線上報名。
(二)請將參賽同意書(附件1)及報名費繳至臺東縣立豐田國中,或繳至強邑體育運動用品
社(臺東市更生路353號)※強邑體育運動用品社收件時間晚上7時至9時。
(三)以掛號郵寄(通信報名以郵戳為憑),地址:950臺東市中興路四段611巷56弄27號。
郵寄後請再電話告知確認。傳真或口頭報名概不受理。
※以上若有問題請聯絡豐田國中蘇揚志主任380241轉20,手機0922-300725。(未
繳參賽同意書及報名費,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十五、報名隊數及人數:(以下各組可登錄球員上場人數12名)
(一)社男甲組:隊數限24隊。依報名順序錄取;如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手續者由備取者遞
補,不得異議。每隊可報職員4名(含領隊、教練、助教、管理)、球員15名(可登錄上
場人數12名)。
(二)老馬組、社男乙組、社高女組、國男組、國女組:每隊可報職員4名(含領隊、教練助
教、管理)、球員15名(可登錄上場人數12名)。
十六、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十七、比賽制度:視各組報名隊數多寡另行排訂。
十八、領隊會議:訂於6/9(星期三)晚上7時30分,於強邑體育運動用品社召開,進行競賽規
程說明及抽籤(會後不得再更換球員名單),請參賽球隊務必撥冗派員參加。領隊會議不克參
加,則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全部賽程將於6/18前公告於豐田國中公告資訊系統。
十九、獎勵辦法:
(一)參加隊伍8隊(含)以上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
(二)參加隊伍4隊(含)至7隊(含)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
(三)社男甲組另設獎金鼓勵,冠軍獎金新臺幣10,000元,亞軍獎金新臺幣8,000元,季軍獎
金新臺幣5,000元。
(四)國男組、國女組獲獎之學生另頒獎狀以資鼓勵。
備註:獲各組優勝之球隊,請務必派員參加頒獎儀式。
二十、比賽爭議:
(一)比賽爭議時,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如有同等意義之註明,亦
不得提出申訴。
(二)合法之申訴,應由各單位領隊或其代表簽字蓋章,並附繳保證金新臺幣5,000元整,
用書面(附件2)向審判委員會提出,如經查核認為申訴無理由時得沒收其保證金,充作
辦理比賽費用。
(三)關於競賽所發生之問題,除當時得用口頭申訴外,仍需依照前項規定,於該項成績宣佈
之30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提出,否則概不受理。
二十一、附則
(一)比賽球衣請穿著相同之背心、短褲(背心需束入短褲內),並有明顯隊名、號碼,以茲識別,
未依規定上場者(只限球褲不一致),宣判該隊教練技術犯規1次。
(二)請各隊依賽程排定時間提前30分鐘至紀錄台填寫出賽名單;賽程表排名在前的球隊,請
穿著淺色球衣,其球隊席區位於記錄台(面向球場)左邊;賽程表排名在後的球隊,請穿
著深色球衣,其球隊席區位於記錄台(面向球場)右邊。
(三)請各領隊或教練認定各參賽人員之身體狀況可參與劇烈運動,方可報名參加。意外醫療
等其他保險等由參加活動人員或隊伍自行投保,承辦單位不另辦理保險。
(四)為求公平公正之原則,不合資格者請勿報名或冒名下場比賽(比賽時請攜帶身分證或學生
證以備查驗),違者取消該隊參賽資格並沒收保證金;違規之球員將禁止其參加未來1屆
賽事。
(五)比賽期間如有發生互毆、罷賽、無故棄賽、毆打或侮辱裁判,或有棄守不攻(經承辦單位
認定),意圖妨礙比賽正常進行等情事發生者, 除按規定停止相關隊職員或隊伍出賽、並
沒收比賽及取消該隊所有參賽成績,本會未來2屆賽事不受理該隊參加、並報請有關單位
處理。
(六)各參賽隊伍需依照大會所排定賽程參賽,若無法於大會所定時間參賽者,請勿報名。
(七)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修訂之。
二十二、賽事期間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新生活運動」辦理相關場館防疫措施,請
參賽隊伍務必配合辦理。*有關防疫措施將公告於本校網頁。
二十三、辦理本計畫績優人員,依臺東縣政府所屬教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補充規定辦理敘獎。
(附件1)
110年第二屆沙城盃暨青春專案全國籃球錦標賽
大會參賽守則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
一、參加隊伍之領隊、教練及球員須認定所有參加球員或本人之身體狀況皆可參與劇烈運動始可
參加,本賽事為高風險競賽性質並消耗大量體能,如患有心臟性疾病(如糖尿病、家族性冠狀
動脈疾病、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等)或有其他不宜激烈運動之疾病者,請勿參加本賽事,
如因個人健康因素報名參加所產生之風險,應由參加隊伍之領隊、教練及當事人自行承擔,主
(承)辦單位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參加隊伍或成員應自行投保意外險或醫療險等相關保險以備不時之需,如於本次賽事中遭逢
意外或有身體損害者,主(承)辦單位不負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或其利害關係人均不得向
大會提出任何請求,並同意若在從事比賽過程中有意外之運動傷害事故發生及其後續醫療事
務願由參加球隊職員或選手自行負責處理。(各隊請務必自備運動傷害防護及醫療用品)。
三、比賽球衣請穿著相同之背心、短褲,並有明顯隊名、號碼,以資識別。
四、各隊參加選手請依報名隊伍參加,若有選手冒名頂替或出場兩隊(含)以上時或不符參賽資
格,經大會認定屬實,即刻中止比賽,取消其該隊參賽資格,並禁止該隊及參賽球員參加本
會承辦之沙城盃賽事1次及沒收保證金。
五、比賽時如有發生球員互毆、球隊罷賽或無故棄權;隊職員及非上場球員無故衝入球場內毆打
或侮辱裁判,則依規定停止相關人員或球隊出賽,並禁止該相關人員或球隊參加本會承辦之
沙城盃賽事2次及沒收保證金,並報請有關單位處理。
六、各隊務必於活動後將球員席區及休息區之垃圾分類及清理乾淨並將座椅排列整齊。
七、球員席區禁止非隊職員及球員入座或在旁。
八、為配合政府規定,所有參加選手及民眾於活動場地全面禁煙及吃檳榔,若有違反規定之人員
將依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九、本會如要求各隊須參加開幕典禮時,請各隊務必依本會規定指派之人數參加開幕典禮,無故
不參加開幕或開幕人數過少之球隊,則沒收保證金。
十、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以備查驗。
十一、各參加球隊隊職員及球員須同意授權提供個人資料於本次賽事及相關單位必要性之使用。
十二、參賽之球隊在比賽進行中無競賽之意圖,等同放棄比賽,欠缺運動員精神者,經大會認定
屬實,即刻中止比賽,取消其參賽資格。
十三、賽事期間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教育部及臺東縣政府辦理相關場館防疫措施,請參賽隊
伍務必配合辦理。
參加組別 |
| 隊 名 |
|
教練留言板 | 備註:無法配合活動時間者,請勿參賽。 | ||
本球隊之隊職員及球員必恪遵大會參賽守則(如上),若違反大會守則,同意依大會相關規定議處,不得異議,僅以此書為憑。 | 教練親自簽名:
110年 月 日 | 領隊親自簽名:
110年 月 日 |
備註:1、本同意書務請領隊及教練親自簽名,未簽名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不得參與活動。
2、承辦單位聯絡人:本校總務處蘇揚志主任;聯絡電話:089-380241~20;0922300725。
※報名費:□已交 □未交;保證金:□已交 □未交(未繳者不予編排賽程)。(附件2)
110年第二屆沙城盃暨青春專案全國籃球錦標賽
比賽事項申訴書
申訴事由 |
| 糾紛發生 時間及地點 |
| |||
申訴事實 |
| |||||
證件或證人 |
| |||||
單位領隊 |
(簽章) | 單位教練 |
(簽章) | 年 月 日 時 | ||
裁判長意見 |
| |||||
審判委員會 判 決 |
|
審判委員召集人: (簽章)
附註:
(一)凡未按規定辦理申訴者,概不受理。
(二)領隊簽章權,由領隊本人簽章或教練簽章辦理。
(三)本申訴書應於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簽名,向審判委員會正式
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如審判委員會認為其申訴無理由者,得
沒收其保證金,成立則退回。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