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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新北市就業服務員36小時專業訓練

活動說明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10年度「就業服務員36小時專業訓練」課程簡章
一、依據:
(一)新北市政府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計畫辦理。
(二)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7條第3項「就業服務員應於初次進用後一年內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使得繼續提供服務」。
二、目的:
加強新任就業服務員之專業知能與實務技巧,進而提升整體職業重建團隊效能,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更佳之服務品質。
三、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四、辦理日期:5/28(五)、6/1(二)、6/10(四)、6/18(五)、6/22(二)及6/28(一)共6日。
五、上課地點:新北市三重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會議室(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三段150號4樓 菜寮捷運站共構大樓4樓)。
六、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5/5(三)10:00起至5/14(星期五)14:00止,請以線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並於報名期間上傳或E-MAIL「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明」、在職證明或相關佐證資料至承辦人信箱。
(二)未完成報名者不予受理。
七、錄取人數及錄訓審查:
(一)錄取人數:以28人為原則。
(二)審查公告:報名截止後,本局依下列錄訓標準進行審查,並於5/19(三)17:00於本局「新北勞動雲」網站公告錄取名單。(https://ilabor.ntpc.gov.tw)
(三)錄訓順序:
1.初次進用未滿1年,尚未參加或未全部完成「就業服務員36小時專業訓練」之本市現職就業服務員。
2.尚未參加或尚未全部完成「就業服務員36小時專業訓練」,於臺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及連江縣(馬祖)等縣市服務之現職就業服務員。
3.尚未參加或尚未全部完成「就業服務員36小時專業訓練」,為前項縣市外之現職就業服務員。
4.其他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或與職業重建相關之勞政、社政、衛政及教育單位等人員,經主辦單位同意參訓者。
(四)同一錄訓順序之排序準則:
1.本市支持性及庇護性現職就業服務員為優先。
2.同一服務單位錄取至多2名為原則。
3.主辦單位依職務需求指派之人員不受上述順序限制。
(五)考量辦訓資源有限,本局得依報名者之受訓急迫性評估是否錄訓,並協調未能參訓者轉報其他單位辦理之課程。
八、結標準及證書發給方式:
(一)本次課程時數規劃為36小時,且學習成績均達70分以上,始核發結訓證書,結訓證書上將詳細註明課程科目及時數。
(二)受訓學員如完成部份時數之訓練課程,則由主辦單位發給修課時數證明,並註明已完成之課程科目及時數,和未完成之課程科目及時數。
九、上課注意事項
(一)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之防疫,本課程將依中央防疫指揮中心公告規定,請參加人員戴口罩參與課程且配合三重職重中心確實量測體溫、使用酒精消毒雙手,並協助登載旅遊史資訊。耳溫≧38℃或額溫≧37.5℃者,請盡快就醫後返家休息,避免繼續參加。
(二)本課程上課請自備環保杯、環保餐具。
(三)學員務必留意每堂上課時間及地點。
(四)因每堂上課時間遲到超過15分鐘則以曠課論,故請務必留意交通往返安全及個人生活作息之時間調整。
(五)務必親自簽到,不得代簽,早上、下午、下課各簽一次,並請記下簽到編號。
(六)中午提供膳食。
(七)若學員報名後無法上課,須於課程前1日,填妥請假單,以傳真或E-mail方式向承辦人請假。
十、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本局身障就業輔導科,聯繫資訊如下:
承辦人:謝佩君  E-mail:AC9179@ntpc.gov.tw
電話:(02)29603456分機6586  傳真:(02)89683102


日期

時間

課程名稱

時數

講師

5/28

09301630

職業重建概論

6

黃慶鑽

財團法人心路社會福利基金會台北就業服務中心主任

6/1

09301230

服務對象之情緒與行為管理

3

陳淑芳

台灣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

13301630

就業諮商實務

3

6/10

09301230

13301430

工作分析與職務再設計之應用

4

張彧

台大職能治療學系兼任副教授

14301630

職業輔導評量概念與報告的運用

2

6/18

09301230

就業開拓與雇主諮詢

3

李中強

新北市新店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就服組長

13301630

身心障礙者之特質與就業特性

3

蔡惢珍

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副執行長

6/22

09301230

職業重建相關法規介紹

3

李庚霈

東吳大學社會系兼任副教授/勞動部發展署就業服務組組長退休

13301630

區域勞動市場現況及趨勢分析

3

6/28

09301230

評估與服務計畫的撰寫

3

馮雪鴻

五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顧問

13301630

如何撰寫就業服務紀錄

3



活動地點資訊

地點: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3段150號4樓 (菜寮捷運站共構大樓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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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新北市就業服務員36小時專業訓練(報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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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分證字號
※ 通信地址(寄送證書)
※ 職稱








※ 是否為隨班附讀(補時數)
如為隨班附讀者,請於其他欄位內註明欲參加之課程名稱


本人於報名時同意以下規定:
本人報名110年度「就業服務員36小時專業訓練」課程,瞭解及願意配合以下規定:
一、本人瞭解需完成報名資料,經主辦單位審核公告「錄訓」後,始取得參訓資格。
二、報名資訊及資格如有不實,願意放棄錄取資格,並繳回已發給之結訓證書或時數證明。
三、如經錄訓,於受訓期間內,本人願意遵守下列「成績考核規定」及「注意事項」,且瞭解需符合「結訓標準」,始獲得結訓證書:
1.受訓學員需參與全部課程,未能全程出席之學員,依規定核發時數證明。
2.受訓學員若無故缺席、於課堂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15分鐘以上者,成績已不及格計,並取消補考或補交報告之機會。
3.為瞭解受訓學員的學習狀況,由授課講師決定通過該課程之評量方式,可能包含:隨堂測驗、實務演練、團體討論、課堂作業獲報告等,依據授課講師之要求,評量受訓學員之學習成績。
4.受訓學員之學習成績及格為70分,不及格者給予1次補考或補交報告之機會,內容與方式依據授課講師之要求進行。
5.課堂作業或報告應於授課講師規定之日期前繳交,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者,皆以不及格計。
報名者說明或備註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明及在職(服務)證明或相關佐證資料
檔案大小上限:5,000KB
檔案類型:圖形(jpg、png、gif)、Word檔、Pdf 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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