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運動i臺灣計畫-臺中市外埔區羽球社區聯誼賽活動
宗旨:本活動為推廣羽球運動風氣促進身心健康,及達到運動之目的,
使社區民眾從為個人健康而運動,進而提升羽球運動風氣。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臺中市外埔區體育會
承辦單位:臺中市外埔區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三、協辦單位:外埔國中、外埔國小及外埔區各機關學校及團體
四、活動日期:110年6月26日,當天08:00報到,08:30開幕(參加隊伍務必參加開幕)。
五、活動地點:外埔國中體育館、外埔國小體育館
六、參與對象:限設籍於臺中市,凡愛好羽球運動之民眾均可報名參加。
**特別註明:報名學生身分組別者一律以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籍為主。
七、比賽事項(比賽組別、參賽資格):
社區聯誼賽:各項目限定報名名額12隊。
(一)學生組,限本市學生:
1.國小1-3年級混合雙打 限本市國小學生(男女不拘)
2.國小4-6年級混合雙打 限本市國小學生(男女不拘)
3.國中混合雙打 限本市國中學生(男女不拘)
4.高中混合雙打 限本市高中學生(男女不拘)
*國小高年級組不能降組打低年級組,低年級組可跨組打高年級 。
(二)家庭組:其中一人戶籍需設於本市
1.國小1-3年級親子雙打 :國小1-3年級學生搭配父(母)親或袓父(母)都可。
2.國小4-6年級親子雙打 :國小4-6年級學生搭配父(母)親或袓父(母)都可。
3.國中親子雙打:國中生搭配父(母)親或袓父(母)都可。
4.高中親子雙打:國中生搭配父(母)親或袓父(母)都可。
5.夫妻雙打:戶口登記為合法夫妻。
(三)社會組:限本市居民
1.29歲組混合雙打 :限29歲(含)以下者參加
2.39歲組混合雙打 :限30歲(含)以上者參加
3.49歲組混合雙打 :限40歲(含)以上者參加
4.59歲組混合雙打 :限50歲(含)以上者參加
(四) (3P)組(三人組合) :限本市居民
1.100歲組:限至少一名女生,但男、女生均需滿30歲(含)以上
2.130歲組:限至少一名女生,但男、女生均需滿40歲(含)以上
3.150歲組:限至少一名女生,但男、女生均需滿45歲(含)以上
八、比賽方式:
1、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所頒之規則。
2、參賽之球隊或球員於比賽時間逾時5分鐘未出賽時,以棄權論(以大會時間為準)。
3、比賽方式
學生組:以一局 21 分決勝負,11 分換邊,不延長加賽。
家庭組:以一局 21 分決勝負,11 分換邊,不延長加賽。
社會組:以一局 25 分決勝負,13 分換邊,不延長加賽。
3P規則:以一局 25 分決勝負,13 分換邊,不延長加賽。
4、比賽時應攜帶足以證明本人、所屬單位及年齡等證件以備查驗。
5、各組比賽視參加隊數多寡,得由大會決定採取分組循環賽或淘汰賽。
6、各組報名隊數不足三隊時,得由大會併入其它類組比賽或取消該類組。
7、大會可依報名人數有最終解釋權、裁判權。
8、如採循環賽時,積分算法如下:勝分相加=正分多者為勝
9、違反報名資格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
九、依實際報名隊伍參賽多寡頒發獎牌或獎品
十、A.每人最多報名2組參賽。
B.比賽中球員除非因故受傷,否則不得替換,若因故受傷無法以足額人數繼
續比賽時,則宣判視同棄權,由對方隊伍獲勝。
十一、大會保險:
※本活動大會為參加者投保「場地公共意外責任險」,而場地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場地造成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依保險法規定,因個人體質或疾病及人為因素所導致之傷害不在本活動保險的受理範圍之內,詳如下列:
(1)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無法理賠。
(2)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病、糖尿病、熱衰
竭、中暑、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
(3)如係人為因素,例如自己摔倒、選手互撞……均不予理賠。
(4)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尤其若(2)所述之疾病之病史請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十二、社區聯誼賽全市總決賽參加資格:
(一)各組別將會選拔各組優勝名次,參加臺中市全市總決賽。
(二)參加決賽隊伍,需以預賽陣容出賽,不得更換隊員。
(三)參加決賽隊伍,僅能代表一區參加全市總決賽。
十三、附則:
(一)賽程及賽制一律由本會排定,不得異議。
(二)參加之隊伍其交通食宿事宜,均由各隊自理。
(三)比賽進行中嚴禁各球隊啦啦隊使用擴音器、鑼鼓及汽笛,以避免影響比賽進行。
(四)賽程於賽前一週於報名網站公告,公告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本會更改賽程或人名。
十四、線上報名:https://www.beclass.com/rid=254634c6095f6262187e 即日起至6/11止。
完成報名後請加入賽事Line群組 立即回覆是否報名成功!且以報名先後順序決定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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