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單位:雲林縣衛生局
二、承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雲林縣支會
三、計畫時間:110年10月1日星期五
四、計畫地點:雲林縣衛生局4樓大禮堂
五、計畫人數:預定30人(滿20人經主管機關同意後開課)
六、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即日起至110年9月16日,額滿提前截止報名。符合培訓對象、資格且資料檢附完整始為報名成功。
七、費用:30名內免費。
如有急需取證者,且未如期報進參訓名額內(第31名以後),將酌收訓練行政等費用600元。
八、訓練對象及資格
(一)對象(優先順序錄取)
1、現行尚未取得個案管理人員初階訓練之社區整合服務中心個管員。
2、本縣(雲林縣)社福團體/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等單位,符合個管員培訓資格之儲備人力。
其他不符合上述條件但具培訓資格,且有急需取證者,請先來電洽詢。
資料不齊全者,將另行通知補件,未於期限內完成補件者視同放棄報名。
本縣符合訓練對象者,優先錄取,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會官網及粉絲專頁。
官網http://www.ylc-redcross.org.tw/
臉書粉絲專頁「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雲林縣支會」
(二)參訓資格
已接受長照培訓共同課程 LEVEL 1取得完訓證明者,並符合108年6月12日修訂「衛生福利部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行政作業須知」,A單位個案管理人員資格:
1、具一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以下簡稱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1)師級以上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
(2)碩士以上學校老人照顧及公共衛生相關科、系、所畢業。
2、具二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1)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2)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
3、具三年以上相關長照服務工作經驗:
(1)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
(2)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科系畢業者。
(3)領有專門職業證書,包括護士、藥劑生、職能治療生、物理治療生等。
4、於衛生福利部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計畫行政作業須知修正公告前已任職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委託或特約之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且完成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認證之個案管理人員。
九、計畫內容
(一)課程時間
時間 | 課程 |
08:20-08:30 | 報到 |
08:30-10:00 | 長照2.0政策介紹與照顧管理資訊系統實務操作 |
10:10-12:10 | 專業整合與資源連結 |
13:00-14:00 | 失能身心障礙者需求與資源運用 |
14:10-15:40 | 個案管理與服務品質 |
15:50-16:50 | 實務案例分享與演練 |
16:50-17:20 | 測驗 |
備註:如缺任何一堂課程(每堂課遲到、早退合計超過10分鐘)或未通過測驗,視為放棄本次訓練。
(二)測驗
1、參加本課程結束後,立即進行課後筆試測驗。
2、筆試時間:60分鐘,考試開始20分後始可提早交卷。
3、筆試應自備黑筆或藍筆,禁止使用紅筆、鉛筆、螢光筆書寫。
4、準備應考人應憑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應試,以備監場人員核對。
5、考試中不得操作、使用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或其他具資訊傳輸、感應、拍攝或記錄功能之器材及設備等物品,一經發現勸導無效,取消考試資格。
6、筆試結果:80分及格,及格名單會以E-Mail通知及公告於本會粉絲專頁。
7、成績複查:筆試成績公告3日內,電洽承辦單位個管員,電話:6998802,申請成績複查。
8、測驗不及格者,僅限補考一次。補考採統一補考,補考地點於承辦單位東勢中心辦理(東勢鄉復興村5-1號),補考時間將另行公告,於7個工作日內辦理,補考通過視為及格,若無法配合補考時間視同放棄。
9、未參加測驗或測驗補考不及格者,不發給證書,且上課時數皆不列入長照人員繼績教育積分。1、本課程不含「個案管理人員初階訓練-案例實作6小時」。
2、本次訓練申請長照積分(申請中)。任一項資格不符合者,或於本訓練課程結束前無法補齊相關資料,一經發現,完訓後仍不發給完訓證明與積分,敬請見諒!
3、學員檢附文件如為影本或電子檔時,應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自負法律及相關個案管理人員資格責任。
4、本課程依據108年6月12日修訂「衛生福利部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行政作業須知」,A單位個案管理人員資格辦理,但若與衛生福利部或各縣市政府最新資格認定有異,以其認定與解釋為標準,辦訓單位不予協調或干涉。
5、未經主/承辦單位同意,本課程禁止錄音、錄影、拍照,上課時「請勿」擅自使用錄音機、照相機、攝影機等器材。
6、為維護教學品質,上課期間請將手機關機或轉成靜音、震動。
7、參訓資格、長照積分申請與其他未盡事宜,除依相關法律規定及長照積分認證單位核准情形外,指導單位及主/承辦單位保留計畫異動、更新、修改之權利及最終解釋權。
8、報名視同同意本訓練計畫各項規定。
十、因應新冠肺炎特別說明
1、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發展,顧及防疫安全及保障所有學員及老師健康之雙重前提下,請學員進入訓練場域前配合洗手或酒精消毒、測量體溫後始可進入訓練場域,並於訓練期間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座位安排。
2、依據世衛組織與中國2019冠狀病毒疾病聯合專家考察報告之典型症狀,訓練前及期間(含進入場域前配合測量體溫有發燒症況)如出現發燒症狀、乾咳、不明因素倦怠、有痰等症狀,請盡速就醫,謹慎評估是否適合參訓,並請務必提前告知主/承辦單位。
3、如學員於報名後、訓練前因確診新冠肺炎、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等因素導致無法如期參訓,請務必盡速告知主/承辦單位,以利員額遞補。
4、如因疫情擴散,國家發布相關命令,導致課程無法進行,原則另擇他日辦理訓練。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