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桃園市青年盃羽球賽暨節能減碳宣導活動計劃報名簡章
一、目的:推展全民運動,提倡羽球運動風氣,鼓勵全民運動參與正當休閒活動,促進觀音區羽球運動風氣。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青年運動發展協會
四、贊助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五、協辦單位:立法委員湯蕙禎龍潭服務處、立法委員黃世杰觀音服務處、桃園市議員彭俊豪服務處、桃園市議員吳宗憲服務處、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
六、活動時間:110年5月22日(星期六)延期至110年10月17日(星期日)08:00~18:00
七、活動地點: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桃園市觀音區白玉里下庄子53之1號)
八、辦理方式:正規羽球賽(團體賽)
(一)參賽組別:(國小組、社會組)
甲、國小組:
⑴一般社團組:
★出賽順序:男子單打、混雙、女子單打。
⑵國小校隊組:
★出賽順序:男子單打、混雙、女子單打。
乙、社會組:
⑴青年組:民國81年次(含)出生(29歲含以下)(以身分證為憑)。
★出賽順序:男子雙打、混雙、女子雙打。
⑵壯年組:民國71年次(含)至民國80年次(含)出生(即滿30歲至39歲之間)(以身分證為憑)。
★出賽順序:男子雙打、混雙、女子雙打。
⑶青壯年組:民國70年次(含)至民國61年次(含)(即滿40歲至49歲之間)(以身分證為憑)。
★出賽順序:男子雙打、混雙、女子雙打。
⑷長青組:民國60年次(含)前出生(即滿50歲以上)(以身分證為憑)。
★出賽順序:男子雙打、混雙、女子雙打。
(二)比賽制度:
⑴視報名隊伍數決定,得由大會決定採取分組循環賽或淘汰賽。
⑵各組賽制一局25分制,一局定勝負,13分換邊,24平分不加分。
⑶循環賽計分法:
①如遇三或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以該相關隊伍的場次計算,勝負判定依序如下:
a.分數:總勝分數除以總負分數之值,多者為勝,若其值仍相等則採點數判定之。
b.點數:總勝點數除以總負點數之值,多者為勝,若其值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三)比賽規定:
⑴除特別規定外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規定最新羽球規則(落地得分制)。
⑵參賽者依指定時間內進⾏報到⼿續,須攜帶可供證明身份之文件報到
檢錄。
⑶中華羽協認定之甲組選手請勿報名,退役已滿3年以上者不在此限。
(四)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核可之比賽用球。
(五)報名辦法:
⑴本次賽事每名球員只能擇一組一項報名,跨組或跨項視同無效報名且個人資料皆需登錄於報名表中,未登錄者不得出賽。
⑵個人資料保護法:依個資法規定,填報之個人資料,表同意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⑶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9月25日(星期六)止。
⑷聯絡人:
執行長-桃園市青年運動發展協會 曾柏翔;電話:0958528481。
⑸報名費用:免任何活動報名費用或保證金
⑹報名方式:
①上「BeClass線上報名系統」(https://reurl.cc/3L50j0)填報
②收到線上報名自動通知信函(E-Mail)
③主辦單位將進行核對,無誤即報名成功!
④報名後報名者在報名截止日前可於系統中[查詢]、[編修]、[X不可取消]報名狀況!!
(7)線上報名:
社會組:https://www.beclass.com/rid=25464d5612f30eb69d67
(8)報名完成後請隊伍代表加入主辦LINE群組(公布賽事及討論)
http://line.me/ti/g/REiHYLAWVl
(六)獎勵:
國小組頒發獎牌及獎狀,社會組頒發獎牌及獎品。
(七)開幕程序:附表
程序 | 時間 | 項目 | 內容 |
1 | 07:30〜08:00 | 報到 | 球隊簽到-報到處 |
2 | 08:00〜09:00 | 比賽 | 110年桃園市青年盃羽球賽正式開始 |
3 | 09:00〜09:30 | 開幕 | 集合列隊、長官致詞 |
4 | 09:30〜00:00 | 比賽 | 110年桃園市青年盃羽球賽繼續進行 |
(八)保險:本活動所有參與人員(含工作人員、裁判、選手)於活動期間均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參賽單位應依自行需要投保旅遊平安險。
(九)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1.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員均應遵守本條款各項細節之規定。球隊/員因違反此處之規定而利益有所受損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2.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之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印製之『秩序冊』為依據。
3.比賽時球員應按規定時間提前一小時到場,比賽時間已到而未能出場者,由裁判唱名三次後判定棄權。
4.比賽中若球隊/員有違反運動精神,經查屬實,宣告奪權比賽。〔領隊、教練應負球員滋事之責〕。
5.所有之上場球員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之〔正本〕備查;大會承認之證件:
①身份證、
②汽、機車駕照、
③健保卡,
④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含應屆畢業生)。
6.所有場內球員之資格問題〔含跨隊、冒名頂替、未列於秩序冊之球員上場〕於賽前,應接受身份之核對;若遇資格抗議時,當場不能提出身份證明文件者,取消其比賽資格及已得之成績。
7.球員服裝之規定:
應穿著符合規定之運動服出賽。
8.大會不提供比賽雙方賽前之練球場地及時間。球隊/員被判為贏隊或輸隊後,都不得向大會要求繼續使用比賽場地。
9.申訴事項:
①球員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②「比賽中」若遇爭議,如規則上未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最後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異議。
③對判決若有質疑,可於比賽結束後半小時內提出「書面申訴」。
④其作業方式:填妥申訴書、由領隊或教練簽章並繳交保證金伍仟元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
⑤審判委員會接獲該書面抗議後,召開會議討論,然後對該申訴作最後之判決及處置。若申訴成立,退回保證金;反之,得沒收。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活動大會隨時修訂之,並保留最終決定權。
ps.備註訊息
煩請所有參賽選手以及陪伴眷屬或教練等,可經由下方"檔案下載"填寫以下連結表單(防疫實名制個人健康聲明書),並請於比賽當天攜帶至會場繳交工作人員以縮短書面作業,並請隨時留意官網更新比賽相關資訊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大型體育運動賽會及活動之防護措施處理原則:
(一)能否事先掌握參加者資訊:如能掌握所有參加者之流行地區旅遊史、確診病例接觸史,進入活動前亦能進行症狀評估及體溫量測,則相對風險較低。反之,如無法掌握上述資訊,則相對風險較高。
本會舉辦此活動一律採實名制入場,入場前請大家配合測量體溫、酒精消毒手,並未比賽前後之選手請配合戴口罩。
(二)活動空間之通風換氣情況:室外活動風險較低;通風換氣良好或可開窗通風的室內空間風險其次;至於通風換氣不良的密閉室內空間則風險最高。
本次活動場所為『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已請場館活動前進行全館消毒,並於活動期間保持室內活動空間保持空氣流通。
(三)活動參加者之間的距離:活動期間彼此能保持至少1公尺距離,風險較低。原則上距離越近,風險越高。
本次活動採實名制入場,且分流式入場,場內除比賽球員、裁判、工作人員其餘人員不得入場,比賽中之球員可搭配1位陪同者(家長、教練、老師),入館須配合原則(一),並保持社交距離(室內1公尺)。
(四)活動期間參加者為固定位置或不固定位置:前者風險較低,後者風險較高。
本次活動地點『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如球員報到完畢後擅自離開活動範圍且無通知活動工作人員者、裁判組唱名未到者依規定棄權。
(五)活動持續時間:原則上時間越長,風險越高。
活動時間為早上8時至下午17時,本活動採分流式入場。
(六)活動期間可否落實手部衛生及配戴口罩:
可落實者風險較低,不能落實者風險較高。
本次活動須配合(原則一),入場前必須酒精清潔消毒手部、配戴口罩等。
以上原則請大家務必遵守,如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
感謝您~ 青年盃羽球賽主辦單位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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