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新生盃羽球賽競賽規程
第一條 宗旨:為提倡本校運動風氣,提昇運動技術水準,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及增進同學之情誼,特舉辦本活動。
第二條 主辦單位:體育室。
第三條 協辦單位:羽球代表隊。
第四條 參加資格:本校正式註冊日間部、進修部之一年級新生。
第五條 競賽項目:團體賽。每隊報名最多6人最少4人,得以班或系為單位組隊參加,不得重複報名。
第六條 報名方式:
甲、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0年11月10 日16:59止逾時概不受理。
方式:線上報名
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5464f26155740d2e2e7
負責人 EMAIL: joannejoanne928@gmail.com
乙、領隊會議及抽籤:(不另發通知)
時間:110 年 11 月 17 日 。
第七條 比賽地點:本校體育館。
第八條 比賽日期:110年12月1日(三)中午13:00起。(12:30報到)
第九條 比賽項目:
(一)男生組團體賽。(六人)
(二)女生組團體賽。(六人)
第十條 比賽制度:預賽採分組循環制,決賽採淘汰制。
第十一條 比賽辦法:
甲、採三點制,每點不得輪空,若輪空以全隊棄權論,先勝二點即停止比賽。
乙、各點順序:1. 單打2. 雙打3.單打,各點選手不得重複。
丙、女生可打男生組,男生不可打女生組。
丁、各場次勝負計算如下:
1.每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未出場比賽(或未賽完所有點數)則以零分計算,以積分多少判定名次。
2.若兩隊積分相等,則以該二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3.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則以積分相等之相關各隊得點之勝率大者為勝,若得點勝率相等時,則以所得局勝率大者為勝,得局勝率相等時,以得分勝率大者為勝,若仍相等時,則由該類負責教師主持抽籤決定。
4.勝率=得點(局、分)/失點(局、分)。
第十一條 比賽細則:參賽隊伍應按主辦單位排定之賽程出賽,並於賽前三十分鐘向大會報到,賽前十五分鐘提送出賽名單(若逾時繳交出賽名單以棄權論)。賽前應全體出賽選手出場列隊若逾時間五分鐘未出場者,以棄權論。
第十二條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印行之最新羽球規則,計分方式採單局落地計分制,每局25分,任一方先得13分時場地互換,24分平手時採Deuce制,勝差達2分者勝,最多打到30分。
第十三條 比賽用球:採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合格之比賽用球。
第十四條 獎勵:取前 3名,頒發獎盃、紀念品。
第十五條 注意事項:
甲、參賽者必須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
乙、參賽者必須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否則不准參賽。
丙、賽程若有異動,依體育室公告為準。
丁、出賽球員需為報名表上之名單,未列於名單者不得參賽。
第十六條 比賽爭議:比賽發生爭議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如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該類負責教師裁定之,其判決即為終決。
第十七條 罰則:
甲、參賽者(或單位)在比賽期間倘有資格不合而出場比賽者,一經證實即取消其比賽資格及已得之名次或積分。
乙、參賽者(或單位)在比賽期間,如有不正當之行為,違背運動精神,或不服從裁判等情形,經查明屬實,取消該比賽資格及已得之名次外,並報請學校議處。
丙、參賽者應穿著運動服運動鞋出賽,未穿著運動服運動鞋者禁止出賽
第十八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公佈後實施
第十九條 因covid-19疫情影響,未上場比賽選手請一律戴上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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