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1學期【通識微學分課程】第二次選課
選課建議:
1.同一學期選修4門課,優先選修同一模組課程,跨模組選修亦可。
2.課程以4或8小時為單位,由每位授課老師打分數列入成績評量,成績60分以上才能取得時數。
3.學生修習累計達32小時後,進行整合性成果發表,成績及格才可抵免通識博學涵養課程或各系非專業選修課程2學分,每人最高採計4學分。
4.若無法參加課程,開課前7天(含六日)請先行告知無法上課,若不告知,停權1學期選課權益。
5.選課後請至通識教育中心加入line群組,未來才能接到上課地點通知。(http://line.me/ti/g/JDPloxNp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