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62週年校慶運動會實施計畫
一、宗 旨:積極推展體育活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蓬勃校園運動風氣,提升全校
師生健康體適能。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體衛組。
三、活動日期:110年11月15日(一)至16日(二)上午8點至下午17點止。
四、競賽種類:(一)個人競賽:100m、200m、400m
跨年級競賽:推鉛球、跳遠、800m。
(二)趣味競賽:齊跳不停。
(三)800接力及大隊接力賽。
(四)班級創意進場比賽。
五、開幕典禮:110年11月16日08:30。各單位隊職員於08:15前至中庭集結地點集合。
六、閉幕典禮:110年11月16日16:20。
七、預賽時間:110年11月15(一) 08:10~14:15
預賽項目: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預賽後於運動會進行決賽) 。
跳遠、推鉛球(15日直接決賽)。
八、開幕預演:110年1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25~17:10。
九、參加單位:全校師生,以班級為單位。
十、參賽資格:請導師視學生身體狀況評估適合參加之選手,並公平分配參加項目,
(一)個人競賽每人每個單項限報兩項,團隊項目不受限,鼓勵同學報名。
(二)運動績優入學及持續領有運動相關補助學生,不得參與個人競賽項目,
800公尺接力及大隊接力同班級最多一人上場(大隊接力男女各一)。
十一、競賽組別:
(一) 國七男生組 (二) 國八男生組 (三) 國九男生組(四) 國七女生組(五)國八女生組(六)國九女生組
(七)高一男生組 (八) 高二男生組 (九) 高三男生組(十) 高一女生組(十一)高二女生組(十二)高三女生組
※國中部大隊接力與齊跳不停分為五個組別,分別為國七忠、國七孝仁、國八忠、國八孝仁、國九忠、國九孝。(不列入競賽總錦標積分)。
十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1月05日(三)23:59止,時間一到報名系統自動關閉,
將無法再報名,請務必把握報名時程。
十三、競賽名次:
(一) 個人競賽項目100m、200m、400m:取5名晉級決賽,各組取5名。
(二) 田賽項目:推鉛球、跳遠:取8名晉級決賽,各組各取5名。
(三) 團體競賽項目:3隊(含)以下取1名、4隊(含)以下取2名、6隊(含)以下取3
名、8隊(含)以下取4名。
十五、比賽制度:
各項競賽,請依據班級人數,選出適當人選參加。當班級男生人數不足時,由女生替補之(男生不可替補女生)或重複跑(僅限重複乙次且不可連續)。
十六、獎勵:
(一)個人成績:1~3名頒發獎牌及獎狀,4~6名頒發獎狀;破大會記錄:頒發獎狀。
(二)團體成績:得名班級頒發獎狀。
(三)精神總錦標獎:國、高中各年級取一名,由大會頒發精神總錦標錦旗、獎狀。
(四)競賽總錦標獎:國、高中各年級取一名,由大會頒發競賽總錦標錦旗、獎狀。
1.競賽總錦標評分項目及標準如下:
評分項目 | 分數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
個人項目 | 9 | 7 | 6 | 5 | 4 | 3 |
800M接力 | 9 | 7 | 6 |
|
|
|
2.各組積分最高的班級為競賽總錦標得主。
(五) 創意進場競賽:國中部各年級取1名、高中部各年級取前2名頒發獎狀。
十七、申 訴:
(一)比賽之爭議:在規則上無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二)合法之申訴:應由各班導師,填寫申訴單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繳交申訴費500元,可提供佐證資料,結果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申訴不成立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經費。
(三)對選手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30分鐘向大會提出,其他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
題,請各班導師代為提出,康樂股長、選手不得當場直接質詢裁判。
十八、懲 罰:
(一)比賽選手,在比賽期間,如有資格不合或冒名頂替等情事,經證實即取消其比賽資格,已得的名次及分數亦取消,並追究行政責任,嚴予懲處,若因班級參加人員受傷,可接受由同班級人員替補之,個人競賽部分限於預賽之前進行替補。
(二)選手在大會期間,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不正當之行為或不服從裁判等情事,經查明屬實者,除取消該選手所有比賽中之成績,並議處。
十九、競賽種類:
(一)大隊接力﹝計時賽﹞
1.規則:
(1)分年級競賽。
(2)以班為單位,高中部每隊16人,男、女各8人;國中部每隊12人,男、女各6
人。
(3)每人跑半圈。高中部前兩棒的選手不得搶跑道,第三棒選手在原跑道完成接棒後即可搶跑道(特別注意安全)。國中部全年級六隊同時比賽,第1棒開始就搶跑道。
(4)不可穿著釘鞋或赤腳參賽。
(5)超出接力區範圍接棒者,或於接力區阻礙他人接棒者,每違規一次增加五秒。
(6)國中部棒次安排以性別區分,1-3棒(女)、4-6棒(男)、7-9(女)棒、10-12棒(男)
高中部棒次安排以性別區分,1-4棒(女)、5-8棒(男)、9-12(女)棒、13-16棒(男)
(7)各班男生或女生不足人時,可採取的因應方式如下:
A.女生可取代男生棒次,男生不可取代女生棒次。
B.一個人至多可以跑兩棒,但不得連續。
(8)各項違規每違規一次加五秒,情節嚴重者經審判委員決議後將取消比賽資格。
高中部普一仁、普二仁得合併參賽。
(二)800公尺接力﹝計時賽﹞ 【每組兩位男生兩位女生】
1.規則:
(1)分組競賽。
(2)以班為單位,每隊4人,可各報2隊。
(3)每人跑1圈。第1棒選手不得搶跑道,第2棒選手完成接棒後立即搶跑道(請特別注意安全)。
(4)不可穿著釘鞋或赤腳參賽。
(5)超出接力區範圍接棒者,或於接力區阻礙他人接棒者,每違規一次增加五秒。
(三)賽事均分為男、女子組。
1.規則:
(1)各單項最多兩名選手參賽,每位選手最多兩項單項,運動績優入學學生不得參賽。
(2)個人100公尺、200公尺不可搶跑道。
(3)僅限100公尺、200公尺及400公尺賽事可穿著釘鞋但不可赤腳參賽。
(4)100公尺、200公尺取各年級最優5位選手,晉級決賽。
(5)推鉛球、跳遠跨年級競賽國高中各組取8位選手,晉級決賽。
(四)趣味競賽:齊跳不停
A. 場地:排球場。
B. 人數:國中每組12人參加不限性別(含甩繩2人);
高中每組16人參加不限性別(含甩繩2人)。
C. 形式:每一梯次5~8個班同時進行比賽,時間內完成次數最多者為優勝。
D. 規則: 2位負責甩繩,其餘選手繩內站兩排、聞哨音預備,發令員鳴槍後開始齊跳不停鳴槍結束,成績為3分鐘內總計完成跳過繩之總數最高者為優勝。
(五)班級創意進場:11月16日(二)08:30 開幕典禮
不限定主題進行班級創意進場,此項目為單項評分,並列入正式比賽。
(1)以班級為單位。
(2)行進方式:各隊按照四路縱隊排列,次序為:A.班級牌 B.導師C.班長 D.選手代表(四路縱隊排列)。
(3)各班可做行進表演,依班級特色彩妝裝扮、活潑快樂、整齊、口號表演等方式行進司令台前,此項列入正式比賽(定點停留的表演,每班以50秒為限,行經標竿開始計時至表演音樂動作或聲音結束為結束,請控制在40秒内結束,凡逾越演出時間者,45秒以上50以下扣總平均0.5分,50秒後音樂暫停。。
(4)評比項目:1.班牌設計0~10分。2.班級表演 0~10分。3.班級服裝(開放進行彩妝)0~10分。4.整體特色(主題呈現)0~10分。
(5)名次: 國中部各年級取一名;高中各年級取前三名,頒發錦旗。
(6)進場順序為:
國中部七年級(忠→仁)、八年級(忠→仁)、九年級(忠→孝)
普通科一年級(忠→愛)、二年級(忠→愛)、三年級(忠→仁)
綜合科一年級(忠→孝)、二年級(忠→仁)、三年級(忠→仁)
(六) 精神總錦標獎:
(1)精神總錦標競賽方式,由若干位老師評定,依評定結果予以頒發最高榮譽獎
項,各年級取一名頒發錦旗。
(2)評比項目為:
1.[休息區/加油區]之團隊表現40%
2.開幕典禮之團隊表現30%
3.班級運動成績20%(跨年級競賽項目不列入成績計算)
4.全體預演時之表現10%
十九、其它注意事項:
(一) 服裝:11/16(二)穿著學校運動服或各班整齊班服。
(二) 開幕時間:110年11月16日(星期二)上午8點30。
(三) 開幕集合地點:各班於上午8點15分至中庭集結地點集合,依序進行創意進場。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