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彰濱秀傳紀念盃運動同樂會
【籃球賽】競賽章程
ㄧ、活動宗旨:推展全民體育,提倡鹿港地區、彰濱院區運動風氣,普及運動從事人口鼓勵員工、
在地里民從事運動休閒活動,以提升體適能,因此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秀傳醫療財團法人彰濱秀傳紀念醫院
三、主辦單位:錫卿文教基金會
四、承辦單位:阿斯貝克運動中心、阿斯貝克運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比賽日期:110年12月26日(星期日)。
六、比賽地點:阿斯貝克運動中心綜合球場(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1-6號)
七、比賽項目及組別:3X3籃球賽 1.一般男子組 2.一般女子組
八、參加資格:一般男子組 (自由組隊報名參加)【預計招收8隊及候補4隊】
一般女子組 (自由組隊報名參加)【預計招收8隊及候補4隊】
九、比賽規則:本次比賽採每場8分鐘,並且最先獲得11分隊伍獲勝(當比賽時間
終了,兩隊得分皆未達11分情形時,取得分數最多的隊伍獲勝)。
另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所頒布之最新三對三籃球規則。
十、比賽用球:男7號球
十一、報名方式:1.即日起至110年12月23日(週四)。
2.聯絡電話:(0905-132070)劉專員。
3.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https://reurl.cc/EZ5RXn
十二、報 名 費:免報名費(每人限報名1隊,每隊報名、登錄上場4人)
十三、各組比賽制度視報名隊數多寡而定,各組報名隊數不足六隊由大會協調或停
辦。
十四、注意事項:各球員請攜帶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
十五、獎 勵:各組前三名由大會頒發獎金(第一名1,200、第二名900、第三名600)。
十六、(1)有關運動員資格問題,各單位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或在該場比賽結束
後一小時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一千元,
向大會或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由大會沒
收。
(2)若在比賽終了時,球隊認為某件事有損其權益時,隊長應在比賽紀錄表
「抗議球隊隊長簽名欄」簽名,為使此項抗議具有效力,應由領隊或教練比
賽結束後1小時內,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一千元整,向本會負責人提出,並
以書面確認此抗議。※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由大會沒收。
(3)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七、附則:
1.各比賽球隊應於表訂開賽時間十分鐘到場,並向記錄台辦妥出賽手續,同時繳
交身分證件,以備查驗。如未攜帶證件者,不得上場比賽。
2.賽程表中隊名居前者穿淺色球衣,球隊席為記錄台左側,隊名居後者穿深色球
衣,球隊席為記錄台右側。若球衣顏色無法依上述規定穿著,應先應知主辦單
位,並告知球衣顏色,以便事先協調。
3.參加比賽球員,如果比賽球衣不符規定時,不得上場比賽。
4.比賽時非本隊已報名之隊職員不得坐在球隊席上。
5.臨場技術委員有權處理比賽中之所有技術問題。
6.比賽進行中嚴禁各球隊啦啦隊使用擴音器、鑼鼓及汽笛,以避免影響比賽進
行,加油棒則不受此限。
7.每人限報名1隊,每隊報名、登錄上場4人
請攜帶身分證、員工證以便大會審查,如有冒名頂替者或中途無故棄權者,
則取消該隊所有成績。
備註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者,得由大會隨時修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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