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為提升澎湖國家風景區暨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區域,浮潛指導人員之服務品質及澎湖當地民眾參與水域遊憩活動能力,有效減少浮潛活動意外事故之發生,並避免因活動孰悉度不足,造成海洋環境生態破壞,特與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共同舉辦111年「浮潛指導員安全教育訓練」課程,主要以輔導未取得浮潛教練證照之經營業者取得合格證照,及訓練對浮潛活動有熱忱相關人士,期藉由該教育訓練及講習,傳達浮潛活動安全性之重要與海洋環境保育觀念。
一、訓練時間:111年3月5日至111年3月7日。
二、訓練地點:澎湖縣立體育館/澎湖縣立游泳池。
三、參訓資格:
(一) 年齡需18歲以上。
(二)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者及經業者推薦證明者優先錄取。
(三) 身心健康,無浮潛、潛水活動規定之禁止疾病者。
(四) 需有連續完成50公尺之游泳能力。
(五) 具高中以上學歷或對浮潛活動指導活動有相當熱忱者。
四、訓練師資: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教練團。
五、訓練人數:70人。
六、報名費用:初訓人員新台幣3000元整,複訓人員1500元整 (證照費、保險費、場地軟硬體租借暨清潔費、午餐費、作業費),複訓人員須持有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核發之浮潛教練證。八、報名所需資料:身分證正反面照片電子檔、一寸半大頭照片電子檔、工作證明/推薦證明所需廠商印章/負責人章電子檔
九、學員請於線上報名成功後三日內繳交報名費,初訓學員3000元整,複訓人員1500元整,若未於三日內繳交者系統將逕行刪除報名名額供候補者遞補,謝謝配合。學員繳費完畢後,請進系統以查詢序號及查詢密碼登錄回傳繳款訊息,俾供協會發送報名成功通知。
十、 附則:
(一) 因應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訓練講習學科期間所有人員須全程戴口罩,學員於課程前夕或課程期間若發現身體有發燒及呼吸道症狀者,須馬上停止本訓練課程之參與,並通報本處或協會工作人員,課程期間將對全數教練、學員、工作人員進行體溫量測,倘有發燒(耳溫≧38℃;額溫≧37.5℃)或呼吸道症狀者,將禁止上課(授課),勸導其盡快就醫確認症狀。
(二)若因應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政策,於開訓(111年3月5日上午09時)前宣佈相關群聚規定,需禁止室內聚會規定停課者等,初訓人員退還已繳報名費用之8成,即2400元整,複訓人員退還1200元整。
(三) 本次訓練期間供應學員午餐,另為響應環保,請學員自帶水壺,另有關交通及住宿事宜請各學員自行上網查詢。
(四) 參加學員請自備浮潛用具(面鏡、呼吸管、防滑鞋、蛙鞋、救生衣、口吹式高音笛、魚雷浮標)。
(五) 為保障學員權益及安全,講習課程進行期間均為學員投保意外險,亦向學員宣導可自行投保訓練期間個人之傷害險。
(六) 退費機制:
1. 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或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開課、例如天候因素(強烈寒流)及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需禁止室內聚會因素等,初訓人員退還已繳報名費用之8成,即2400元整,複訓人員退還1200元整。
2.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或無法上課或疫情因素中途停課,依下列標準退費:
(1) 課程開訓前3日(111年3月2日前)通知者,初複訓人員皆退還1000元整,。
(2) 課程開訓前1~2日(111年3月3~4日)通知者及活動當天未報到或中途退出者,不予退費。
(3) 課程開始後若因疫情關係配合相關群聚政策規定停課者,不予退費,惟得配合主辦及代訓關機關以保留至重新辦理開課。
(3) 初訓學員若未完成通過學術科課程考試,退證照作業費800元整。
(4) 學員報名資料若有造假或不實,經查證屬實者退訓並不予退費。
(其他注意事項)
(1) 學員務必下載111年浮潛指導員安全教育訓練報名表,填寫完整報名所需相關資料及身分證、工作證明/推薦證明(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個資引用及風險免責聲明等,學員可以紙本全部填寫,黏貼身分證正反照片,並蓋公司/負責人大小章後掃描上傳,或是以電子檔方式製作繕打,貼上身分證正反照片及公司/負責人大小章(PNG檔)後上傳。
(2)上傳一寸半大頭照片,俾供製作學員識別證。
(3)學術科授課期間,學科教室除白開水外禁止其他咖啡茶水手搖飲等飲料及禁止飲食、
嚼食檳榔及口香糖。
(4)訓練機構將每日更新並上傳學員上課及簽到退紀錄,缺課達4小時者,將禁止學術科考試並不得退費。
PS:若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管理課 浮潛訓練活動承辦人 06-9216521*236 或EMAIL: penghuleo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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