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及「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
二、目 的:培養學習興趣,激發多元智能,充實生活內涵,培養正當休閒活動。
三、承辦單位:課後社團由學務處承辦,課後照顧班由教務處承辦。
四、報名時間:110年12月17日(五)8:00起至110年12月23日(四)16:00止,請於規定時間前線上報名,始完成報名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五、確認時間:110年12月27日(一)至110年12月29日(三)準時交回報名確認單,以利後續課程順利開課。
六、繳費內容:學費、教材費採取統一收費,列於繳費單;直排輪、鼓棒……等學習工具,費用因人而異,另收取費用。
上課時間:請依簡章時間準時出席。
七、說 明:
►報名人數未達開課標準時,本校得保留不開班之權利。
►遇開班人數有上限者,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
►未繳交確認單者,一律認定為「已確認無誤」確認單內容。
►為使課程順利進行,發放確認單後不再接受加報,但報名截止後未開班成功之社團除外;另因學校依規定須按月支付授課教師鐘點費,故報名前請審慎考量是否能如期上課,也留意選擇的社團上課時間是否有同時段的問題。若開課後退出,會影響他人權益,也會影響日後報名其他班別的錄取順序。感謝您的體諒與配合。
►使用智慧教室及多功能教室的社團,若開放冷氣,基於使用者付費之原則,將依相關規定於招生時一併酌收冷氣電費。冷氣使用須由專人管理,若有浪費資源情事,不再開放使用。
八、其 他:請依簡章上之時間、地點,準時前來上課,老師將依規定確實點名。基於學生安全,懇請家長們務必於社團下課時間,準時接孩子回家,避免各種意外狀況發生。
本簡章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學務處負責,第二部分為教務處負責,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所屬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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