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對象:具有服務熱誠的國中及國中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服務內容:櫃臺引導、簡易文書處裡等項目。
三、服勤時間:110年寒假(111年1 月21日至2月10日,年假除外),上班日每日上午(8:00-12:00)至下午(13:00-17:00),原則以每人填寫時段為主,若同一時段學員過多則以報名之先後順序予以排序。
四、報名結果會以電話通知,請正確寫報名資料。
五、服務時數認證:由本(分)局承辦人確認完成服務時數者,學生須於服務結束當天繳交「學習服務時數認證單(卡)」,本(分)局於服務結束當天予以蓋章證明。
六、權利義務:
(一)志願服務均為無給職(無交通費、誤餐費及任何保險等補助)。
(二)值班時應遵守本(分)局各項規定,勿滑手機並注意服務禮儀。
(三)依規定時間準時到服務地點簽到值勤,服務當日若無法服務,需事先向承辦人員告知。
(四)服務時間一經排定,不得任意調動,以維持服務品質。
※為配合COVID-19防疫措施,入辦公室時須配合戴口罩、實名制、量額溫,出入口處亦設有酒精,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