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目的
為協助中小企業雇主辦理勞工健康管理及職業病預防等事項,勞動部公告「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於111年1月1日起,就勞工保險人數在199人以下之事業單位,補助其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之部分費用,以營造健康工作環境。
配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修正,為使雇主明確了解臨場健康服務執行內涵及補助計畫,爰辦理本說明會。
二、主辦(執行)單位
主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執行單位:臺灣職業衛生服務學會
三、參加對象
(一) 依法辦理工廠、公司、商業登記或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立案,且為就業保險之投保單位,勞工人數在199人以下之補助申請承辦人。
(二) 依法登記之醫療院所機構。
四、各場次時間及地點:
場次 | 日期 | 地點 | 地址 |
台北 | 1月21日(五) | 中國文化大學-APA藝文中心 4樓-數位演講廳 | 台北市延平南路127號 |
新竹 | 1月24日(一) | 新竹科學園區 尼尼生活館 禮堂 | 新竹市新安路2-1號 |
台中 | 2月15日(二) | 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 演講廳 | 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 |
台北 | 2月18日(五)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 B1國際會議廳 |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29號 |
高雄 | 2月22日(二) | 高雄市國際會議中心 407會議室 | 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274號 |
台南 | 2月23日(三) | 臺南市勞工育樂中心 第三會議室 | 臺南市南區南門路261號 |
時間 | 課程名稱 | 內容簡介 | 講師 |
8:30~09:00 | 報到 | 1/21林岱誼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師 1/24、2/22王紫庭理事長 2/15魏玉亭職業醫學專科醫師 2/18錢美芝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師 2/23柯絜菡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師 | |
09:00~11:00 | 勞工健康服務介 (含Q&A) | 1、勞工健康服務內涵與執行經驗分享 2、臨場健康服務法規及執行紀錄表撰寫說明 | |
11:00~12:00 | 補助計畫說明 (含Q&A) | 1、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對象、計畫內容說明、經費申請核銷注意事項 2、補助系統介紹 | 臺灣職業衛生服務學會計畫團隊 及資訊系統專案人員 |
12:00~ | 課程結束~賦歸~ |
(一) 本課程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每場次參加人數上限100名,報名時間自111年01月14日上午九時起至各場次活動前3天或額滿為止。
(二) 經報名成功者,若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活動前3日以電話向執行單位取消報名,俾利其他人員遞補參加。
六、活動注意事項:
(一) 開課前3-5日將以E-mail方式通知上課訊息,報名時請留下有效E-mail。
(二) 在職教育學分或時數:
全程參與本活動之人員,於活動結束後,依各參加人員之身分屬性,分別登錄相關時數或發給在職教育訓練證明,相關時數依認證單位核給時數為準。
1.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或護理人員: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8條規定,於「全國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暨教育訓練系統」登錄時數,請參與者於活動結束後30日至系統確認(現場不另發給證明)。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將於課程結束後核發在職教育訓練時數證明。
3.具公務人員身分者,將另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現場不另發給證明)。
(三) 報名參加者應於報到時簽到,活動結束後簽退,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簽。未簽到、遲到或早退15 分鐘以上者,不得予以採認上開時數(學分)。
(四) 如有課程疑問,請洽詢:勞工健康服務統籌管理單位,電話:(06)3135151#11-17,信箱:hqwhs.osha@msa.hinet.net。
(五) 本宣導會免費報名,當天未提供交通接駁,請自行前往。
(六) 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以人事行政總處及各縣市政府作業規定為主。
(七) 活動現場請全程配戴口罩,報到時須通過額溫檢測無發燒狀況(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或身體不適者,執行單位有權拒絕入場參加活動),並配合雙手酒精消毒,方可進入會場。
(八)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發布「COVID-19」因應指引:公眾集會,由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之疫情,為避免受訓學員於密閉訓練場所,因飛沫或接觸感染增加傳染風險,有慢性病如有慢性肺病(含氣喘)、心血管疾病、腎臟、免疫不全需長期治療者、孕婦等,於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流行期間,建議避免參加集會活動以確保自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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