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言
環保署在92年5月發布「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並在93年7月正式實施,規範營建業主於工程進行期間應設置或採行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實施至今,歷經96年10月、102年12月及110年10月18日3次修正,在內容上更臻完善,也更能符合營建工程的特性,而環保署也在管理辦法的基礎下,於107年5月公告「加強公共工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設施管理要點」,並將該要點相關內容協助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之納入「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及「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並函文工程會參採增列,期能提高公共工程法規符合度及粒狀污染物削減率。除此之外,為了減緩空氣品質不良期間空氣品質惡化情形,環保署更於109年2月6日公告訂定「指定空氣品質惡化預警期間之空氣污染行為」,道路刨鋪、房屋拆除等類型營建工程因空氣污染防制效率偏低,屬易造成工地周邊民眾危害之空氣污染源,故於空氣品質可能連續2日達一級預警時,納為優先管制對象,相關規定亦會於本次宣導會中加強宣導。
此外,為了改善營建工程施工機具所造成的污染,環保署於110年起要求縣市環保局加強對施工機具污染掌握及管制,以進行多元化管理,也將利用此次宣導會向營建業主與施工廠商說明環保局針對營建工程柴油引擎施工機具之調查及管制方式,以及核發施工機具自主管理標章之相關規範與流程。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自管理辦法發布以來,每年均召開教育宣導會,積極邀請縣轄境內營建工程之發包與施工等單位與會,向其說明營建工地相關污染防制措施及管理辦法法令規範。本次教育宣導會除了以前述法令為主要宣導內容外,也邀請專家學者針對營建工地空氣污染與噪音防制實務,以深入淺出方式加以解說,期能令與會業者對營建工程的污染防制有更深一層的認識。本次宣導會也擬對與會人員進行問卷調查,以利了解辦理成效,而問卷調查分析結果也可以做為未來類似宣導會議辦理之參考。
二、 辦理目的:
使營建業者充分瞭解各式營建工程污染防制措施,進而研討改善以提升防制效率,並了解營建工程相關法令與管制策略,建立合作模式。三、議程表:
「110年營建工地環保教育宣導會」議程表 | ||
時間 | 議程 | 主講人 |
13:30~13:50 | 報到 | 簽到/資料領取 |
屏東空氣品質通報即時通下載 | 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
13:50~14:00 | 長官致詞 | 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14:00~15:30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介紹及污染行為之介紹 | 國立成功大學 環境工程學系 吳義林教授 |
15:30~15:40 | 休 息 |
|
15:40~16:00 | 營建工地噪音防制實務介紹 | 環益工程顧問 股份有限公司 |
16:00~16:40 | 「加強公共工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管理要點」及「指定空氣品質惡化預警期間之空氣污染行為」之宣導及施工機具管制對策 | |
16:40~17:00 | 綜合討論 | 全體參與人員 |
17:00~ | 問卷填寫繳回、散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