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目的
為協助中小企業雇主辦理勞工健康管理及職業病預防等事項,勞動部公告「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於111年1月1日起,就勞工保險人數在199人以下之事業單位,補助其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之部分費用,以營造健康工作環境。
配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修正,應配置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之事業單位規模已擴及50人以上,為使雇主明確了解臨場健康服務執行內涵及政府機關補助資源與規定,爰辦理本說明會。二、主辦(執行)單位
主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執行單位:臺灣職業衛生服務學會
花蓮場協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東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委託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花蓮慈濟醫院辦理)三、參加對象
(一) 依法辦理工廠、公司、商業登記或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立案,且為就業保險之投保單位,勞工人數在199人以下之補助申請承辦人。
(二) 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醫療院所機構。
四、各場次時間及地點:
場次 | 日期 | 活動地點 | 地址 | 報名人數 | 候補人數 |
台北 | 3月11日 (星期五) | 新北市勞工活動中心 五股勞工中心-1樓演藝廳 | 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9號 | 100 | 30人 |
新竹 | 3月18日 (星期五) | 新竹勞工育樂中心 2樓大禮堂 | 新竹市東區田美三街2號 | 100 | 30人 |
花蓮 | 3月25日 (星期五) | 花蓮慈濟醫院協力樓 1樓協力講堂 |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707號 | 100 | 30人 |
高雄 | 3月31日 (星期四) | 大東文化藝術中心 行政管理棟-2樓演講廳 | 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161號 | 100 | 30人 |
台中 | 4月8日 (星期五) | 台中勞工服務中心- 精密園區勞工聯合服務中心 4樓簡報室 | 台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 | 100 | 30人 |
活動議程:
時間 | 課程名稱 | 內容簡介 | 講師 |
08:30~09:00 | 報 到 | ||
09:00~11:00 | 勞工健康服務介紹 | 1、勞工健康服務內涵與執行經驗分享 2、臨場健康服務法規及執行紀錄表撰寫說明 | 3/11黃百粲 職業醫學科醫師3/18王紫藺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師 3/25劉鴻文 職業醫學科醫師3/31柯絜菡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師 4/8魏玉亭 職業醫學科醫師 |
Q&A | |||
11:00~12:00 | 補助計畫說明 | 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對象、計畫內容說明、經費申請核銷注意事項及補助系統介紹 | 臺灣職業衛生服務學會計畫團隊及資訊系統專案人員 |
Q&A | |||
12:00~ | 課程結束 |
五、報名方式:
(一) 本課程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報名時間自111年03月1日上午九時起至各場次活動前3天或額滿為止。
(二) 經報名成功者,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活動前3日致電向執行單位取消報名,俾利其他人員遞補參加。
六、活動注意事項:
(一) 開課前3-5日將以E-mail方式通知上課訊息及健康關懷問卷,於活動日前請完成健康關懷問卷並遵守防疫規則方使得進入會場,報名時請留下有效E-mail。
(二) 在職教育學分或時數::
全程參與本活動之人員,於活動結束後,依各參加人員之身分屬性,分別登錄相關時數或發給在職教育訓練證明,相關時數依認證單位核給時數為準。
1. 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或護理人員: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8條規定,於「全國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暨教育訓練系統」登錄時數,請參與者於活動結束後30日至系統確認(現場不另發給證明)。
2.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將於課程結束後核發在職教育訓練時數證明。
(三) 報名參加者應於報到時簽到,活動結束後簽退,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簽。未簽到、遲到或早退15 分鐘以上者,不得予以採認上開時數(學分)。
(四)如有課程疑問,請洽詢:臺灣職業衛生服務學會,電話:(06)3135151#11-17,信箱:[email protected]。
(五) 本宣導會免費報名,當天未提供交通接駁,請自行前往。
(六) 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以人事行政總處及各縣市政府作業規定為主。
(七) 活動現場請全程配戴口罩,報到時須通過額溫檢測無發燒狀況(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或身體不適者,執行單位有權拒絕入場參加活動),並配合雙手酒精消毒,方可進入會場。
(八)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發布「COVID-19」因應指引:公眾集會,由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之疫情,為避免受訓學員於密閉訓練場所,因飛沫或接觸感染增加傳染風險,有慢性病如有慢性肺病(含氣喘)、心血管疾病、腎臟、免疫不全需長期治療者、孕婦等,於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流行期間,建議避免參加集會活動以確保自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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