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臺中市教育志工特殊訓練實施計畫
一、依據:志願服務法第9條。
二、目的:
(一)從服務案例分享,瞭解志願服務的意義與內涵。
(二)從服務任務實作,探討志願服務的目的與執行力。
(三)透過服務分享與交流,促進志願服務態度之提升。
三、預期效益:
(一)提升志願服務工作之執行力。
(二)建立志願服務的價值觀。
(三)完成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後可申請領取志願服務紀錄冊。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臺中市東區樂業國民小學
五、研習對象(優先順序):
(一)以本市所屬各級學校已加入志工隊尚未完成教育類特殊訓之志工為優先。
(二)本市所屬各級學校志工對訓練主題之服務能力有意願提升者。
(三)名額60名。
六、研習日期:111年4月1日(星期五)
七、研習地點:臺中市東區樂業國民小學
八、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3月4日(星期五)或額滿為止。
(二)報名方式:請各校承辦人員協助志工報名事宜,連結網址或掃描QR Code網路報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停止報名。
恕不受理傳真、個人及現場報名。
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648938620c3c817b2a7
(三)錄取公告:於報名截止(或額滿)後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資訊網–文件佈告欄。」
(四)承辦學校聯絡方式:輔導主任江建昌(電話:22121293分機740)。
九、課程內容:
(一)類別:▓交通導護▓圖書 □園藝 □課輔 □輔導 ▓活動支援
(二)課程表(暫):
時間 | 課程內容 | 講師 |
08:10-08:30 | (報 到) | 樂業國小志工隊 |
08:30-09:30 | 交通安全及案例宣導 | 徐日進警員 |
09:30-11:00 | 「閱讀推動-說繪本故事」服務實作Ⅰ 1、服務目的 2、服務內容 3、服務分組 | 張世華組長 樂業國小教育志工隊 生命教育推動組 |
11:00-12:00 | 「閱讀推動-說繪本故事」服務實作Ⅱ 1、服務實施 2、服務省思 3、服務分享 | |
12:00-13:00 | (午 餐) | 樂業國小志工隊 |
13:00-14:30 | 「活動支援-語文競賽」服務演練Ⅰ 1.服務目的與內容 2.服務演練:報到引導、賽場管制、等候區 | 陳惠玲隊長 烏日國小教育志工隊 |
14:30-16:00 | 「活動支援-語文競賽」服務演練Ⅱ 1.服務目的與內容 2.服務演練:賽場工作、計分公告、評審室 |
十、經費來源:
(一)本活動所需經費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經費支應。
(二)經費概算如附表。
十一、注意事項:
(一)錄取名單公告後,請參訓志工研習當天攜帶1吋照片1張,相片背面請註明學校、姓名、錄取編號,於111年4月1日報到時繳交給報到處工作人員,以利製作研習證書,課程結束後依報名及當天簽到退情形核給證書。
(二)本研習免費,為避免資源浪費,一旦報名成功,請務必參訓,若未能出席,請事先電話通知承辦人,以免喪失爾後教育訓練報名機會。
(三)課程請務必全程參與,確實完成簽到、簽退,若遲到15分鐘以上〈含15分鐘〉即以曠課計,無法發給證書。
(四)本次活動避免具感染風險者參加,包括: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及體溫超過37.5度,並請依照座位表入座,全程戴口罩。
(五) 本校校內因工程進行無法提供停車位,請參訓志工盡量共乘,車輛停放校園周邊停車格或建國市場停車場,並請由樂業南路大門進入校園,依指示前往研習會場(勿進入教學區)。本次研習不提供紙杯,請自備環保杯。
十二、計畫附則
(一)研習活動辦理期間工作人員以公(差)假登記辦理。
(二)承辦本項研習活動有功人員依《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核予敘獎。
十三、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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