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對象資格
(一)學生組:全國大專院校系所大學部、研究所碩、博士班學生,如兼具學生與在職身分者,以報名社會組參賽。
(二)社會組:個人、團體或公司。
(三)應用組:近五年曾報名參與公路公共運輸規劃競賽之作品,且該作品已實際應用於相關場域達6個月以上並持續使用中,已參賽獲獎之作品不得再參賽。
倘參賽隊伍作品係以政府機關名義參賽者,應先取得機關主管同意並提供佐證資料。
二、組隊方式
(一)學生組
採團隊方式報名參加,參賽成員可由大學部及研究所博、碩士班學生(含應屆畢業生)搭配組成,每隊參加人數2至5人(不含指導老師),參與學生不得跨隊參加;另每隊可有指導老師1至2名,指導老師可跨隊指導。
(二)社會組
採團隊方式報名參加,參賽隊伍得以個人、團體或公司名義組隊參賽,另以結合客運業者尤佳,每隊參加人數2至5人,參賽者不得跨隊參加。
(三)應用組
採團隊方式報名參加,參賽隊伍得以學校、團體或公司名義組隊參賽,參賽隊伍應提出應用單位或業者應用場域相關佐證資料,並與應用單位(業者)組隊參加。
三、活動期程
(一)報名及摘要上傳
參賽隊伍需於111年3月1日(星期二)~111年7月15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以PDF檔案形式上傳摘要,參賽隊伍所上傳之摘要規格如下:
1.每一隊伍限送一份PDF檔案。
2.摘要內文以不超過3頁為限。
3.中文字型請採用標楷體,英文及數字字型TimesNew Roman;章節、段次等字體大小14點~18點,內文字體大小12點。
4.摘要內容需含:
組 別
摘要內容
學生組與社會組
1.研究動機。
2.現況分析與問題盤點。
3.研究目的、範疇與構想。
4.研究方法與項目。
5.預期成果。
應用組
1.研究動機。
2.現況分析與問題盤點
3.研究目的、範疇與構想。
4.研究方法與項目。
5.前期研究成果與後續應用規劃。
(二)執行進度通知
主辦單位於111年8月初將以E-mail通知參賽隊伍注意規劃作業進度及時程,參賽隊伍應於111年8月31日前回覆說明目前執行進度(如有規劃報告初稿可一併提供)至主辦單位信箱(111thbcompetition@gmail.com)。
(三)成果報告書繳交
參賽隊伍需於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以PDF檔案繳交成果報告書至主辦單位信箱(111thbcompetition@gmail.com),逾期未繳交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隊伍繳交之成果報告書規格如下:
1.每一隊伍限送一份PDF檔案。
2.成果報告書內文頁數為40頁以內,不含封面、封底、目錄及參考書目,附件為20頁以內為限。
3.中文字型請採用標楷體,英文及數字字型TimesNew Roman;章節、段次等字體大小14點~18點,內文字體大小12點。
4.封面及內文皆不得標示參賽者及指導教授姓名。
5.各組成果報告書內容需至少包含下列大項:
組 別
成果報告書內容
學生組與社會組
1.摘要。
2.研究構想。
3.原創性說明、主題創新性與應用價值性。
4.規劃區域市場營運現況及經營性分析。
5.權益關係人參與情形(如:業者、行政部門及乘客等權益關係人)。
6.規劃方法或方案
7.可行性分析(如:與現有服務方式競合、法規限制、成本分析、技術限制等)。
8.研究(規劃)成果(如:預期運量、盈虧等)。
9.未來應用與推廣之評估。
應用組
1.摘要。
2.研究構想。
3.實際應用之歷程與分析(含採用之系統、技術或方法、如何運用及運用程度說明、採用時間及是否持續應用等)。
4.實務應用之具體成效(如技術或服務產生效益、市場接受度)。
5.應用單位的意見。
6.未來服務或技術推廣與突破的建議(如衍生服務之可能性、擴充性與穩定性)。
(四)預賽:111年11月中旬召開預賽書面評審委員會議。
(五)決賽:預訂於111年12月舉行(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四、獎額與獎勵(獎額得依當年參賽隊伍及成績,由評審委員會議依實際情況調整決定)
(一)本競賽依決賽之序位加總低高順序評比第一至第三名,其餘為佳作;另前三名兩階段平均總分必須達85分以上,若未達85分時,該獎額名次得予從缺,由評審委員視作品成績調整為佳作。
(二)各組獎勵
經評審獲獎之隊伍,獎勵如下:
(三)入選獎
學生組
第一名
獎座乙座、獎狀、獎金30萬元、指導老師每隊5萬元
第二名
獎座乙座、獎狀、獎金15萬元、指導老師每隊3萬元
第三名
獎座乙座、獎狀、獎金10萬元、指導老師每隊2萬元
佳作
獎狀、獎金 5萬元、指導老師每隊1萬元
社會組
第一名
獎座乙座、獎狀、獎金30萬元
第二名
獎座乙座、獎狀、獎金15萬元
第三名
獎座乙座、獎狀、獎金10萬元
佳作
獎狀、獎金 5萬元
應用組
應用獎
獎座乙座、獎狀、獎金 10萬元
註:1.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臺幣2萬元(含)以上者,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相關稅務。
2.獎狀依隊員人數頒發。
未進入決賽之案件,本局得依實際參與情形及評審委員會議決議,學生組擇優遴選至多5隊,社會組至多3隊,以入選獎發給各隊奬狀及獎金2萬元,指導老師每隊5千元,但不重複補助(四)之工作費用。
(四)參加獎
各組參加第1階段預賽分數70分以上但未進入第2階段決賽,每隊補助工作費用新臺幣1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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