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依據衛生福利部因應考量失能身心障礙者照顧需求,訂定「身心障礙支持服務核心課程訓練」(以下簡稱身障核心課程),取得身心障礙服務相關訓練證明後,始得服務未滿45歲以下失能身心障礙者。照顧服務員照顧身心障礙者機會增加,除了基本生理上的服務提供,提供更進階專業的健康照顧、溝通方法及生活日常支持。
二、 指導單位:衛生服務部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附設私立博愛居家長照機構
四、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高雄市紅十字會
五、 參加對象:具備照顧服務員資格,且領有長照服務人員證明(長照小卡)者。
六、 費用:1600元(不含餐費,午餐自理)。
七、 訓練規劃:每場20小時(三天)課程,2022年4月6日、4月7日、4月8日
八、 教育積分:長照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申請20小時。
九、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額滿截止,人數上限為40人(未滿15人不開課)。
十、 上課日期、報名時間及地點
上課日期 | 報名期間 | 上課地點 |
111年4月6日(星期三) 111年4月7日(星期四) 111年4月8日(星期五) | 即日起-111.3.31 (額滿40名截止) | 社團法人高雄市紅十字會 (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17號16樓) |
十一、 課程內容:
第一天 | 第二天 | 第三天 |
08:30-08:50 報到說明(前測) | 08:45-09:00 報到 | 07:45-08:00 報到 |
09:00-12:00 日常生活支持(一) | 09:00-12:00 職業安全與衛生 | 08:00-10:00 正向行為支持(一) |
13:00-16:00 日常生活支持(二) | 13:00-16:00 身心障礙健康照護 | 10:00-12:00 正向行為支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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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0-17:00 服務對象溝通互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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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測至17:20) |
十二、報名方式:
請於beclass系統填寫資料,並上傳長照服務人員證明或在職證明、相關證明文件。
十三、參訓學員錄取資格及相關事項:
(一) 具備照顧服務員資格者,並以未參加過訓練者優先。
(二) 預定參加人數:上限人數為40人(未滿15人不開課)
(三) 學員權利與義務:
權利:
(1)參訓學員可於開課前獲得課前通知,內含完整課程注意事項、課程表或課前講義 ( 研討會課程講義簡報下載網址將以E-mail通知,當日不提供紙本講義。)
(2)參訓學員需全程參與20小時課程訓練,並達結訓及格標準合格者,始能發予完訓證書,並可獲得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時數。
(3)每訓練班設置導師1名,負責學員課程問題協調及問題解決。
(4)設有申訴意見管道及處理機制,提供受理各項申訴案件之處理;對於申訴學員之姓名及相關資料,予以保密。
義務:
(1)參訓學員須遵守本次訓練辦理之課程規定,包含課程時數、教學安排、學員評值、前測、後測作答等。
(2)參訓學員中途離(退)訓、曠課及請假時數每日不得超過20分鐘,未全程完成或未達結訓及格標準時,將無法取得結訓證書。
匯款資訊:ATM轉帳高雄銀行前金分行【016】
帳號【202210089103】 戶名:社團法人高雄市紅十字會。
十四、報名注意事項:
1.課程結業後1-2週核發給學員。
2.本研習將登入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
3.參訓學員需全程參與課程20小時課程,並完成「簽到」、「簽退」;不可遲到或早退超 過20分鐘,超過者算請假30分鐘,並嚴禁代簽及補簽;請假累積時數不得超過2小時,該次訓練教育積分及結業證書均不予認定。
4.尊重個人智慧財產權,未經允許課程禁止拍照、錄音及錄影。
5.主辦單位保有師資、授課順序、場地等變更權力,如有變更將主動函報主管機關核備並公告本會網站上。
6.禁止學員上課期間攜帶孩童或有商品銷售行為。
7.參與學員務必攜帶附照片的證件,以利查核及簽到、簽退。
8.如遇天災或不可抗拒之因素取消,則另外通知擇期舉行。
9.上課地點附近有機車停車格(免費),勿違規停放紅磚道,拖吊恕不負責。
10.報名後無法參加,請來電取消報名。
11.聯絡人:陳老師/伍老師,電話:07-3113506。
12.為保護地球資源及響應環保政策,學員請自備茶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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