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訓練目的
為強化本縣長期照顧服務提供單位之專業能力,並培訓現有A單位個案管理人員儲備人力及B單位作為未來潛在A單位人力培育,並了解長照2.0之個管角色與服務內涵,為失能者擬定適切之照顧計畫,連結所需長照資源,增進失能者生活照顧之品質,期望透過長照服務政策、制度、照管系統及案例實務演練操作課程,取得A 個案管理員初階證書後始得執行個案管理工作。
二、訓練日期
111年4月8日至4月10日
三、訓練地點
衛生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金門縣金湖鎮中正路1-1號3樓)
四、報名方式
採取網路報名,依完成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限額20人;錄取名單於3月29日公告於本局及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站。
五、報名時間
111年3月21日上午9時至3月25日下午16時止,額滿即終止報名。
六、受訓對象
(一)具1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1.師級以上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
2.碩士以上學校老人照顧及公共衛生相關科、系、所畢業。
(二)具2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1.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
2.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3.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
(三)具3年以上相關長照服務工作經驗者:
1.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
2.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科系畢業者。
3.領有專門職業證書,包括護士、藥劑生、職能治療生、物理治療生等。
(四)於衛生福利部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計畫行政作業須知修正公告前已任職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委託或特約之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且完成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認證之個案管理人員。
備註:上開人員應完成第一階段之長照共同培訓課程(LEVEL1),並出具完成訓練證明以供佐證。
七、課程規劃
課程日期 | 時間 | 課程主題 | 時數 | 講師 |
4月8日 | 07:30-08:00 | 報到 | ||
08:00-09:00 |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管人員的角色功能與職掌 | 1 | 金門縣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呂曉珍督導 | |
09:00-11:00 | 專業整合與資源連結 | 2 | ||
11:10-12:10 | 1 | |||
13:30-15:00 | 個案管理與服務品質 | 2 |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 張淑卿教授 | |
15:10-16:10 | 1 | |||
16:10-17:40 | 家庭照顧與高負荷家庭處理 | 2 | ||
4月9日 | 07:30-08:00 | 報到 | ||
08:00-10:00 | 倫理議題 | 2 | 金門縣大同之家 蔡宇智護理師 | |
10:10-12:10 | 長照2.0政策與給付及支付基準介紹 | 2 | 新北市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徐思媺督導 | |
13:30-14:30 | 1 | |||
14:40-15:40 | 長照相關資訊系統及實務操作 | 1 | ||
15:40-17:10 | 失能身心障礙者需求與資源運用 | 2 | 金門大學講師 陳韻雯老師 | |
4月10日 | 07:30-08:00 | 報到 | ||
08:30-10:00 | 實務案例分享與演練 | 2 | 金門縣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蕭宇莉督導 | |
10:10-11:10 | 1 | |||
11:10-12:10 | 課後測驗與討論 | 1 |
八、注意事項
(一)本課程需全程參加,如缺課則視為放棄課程,不得補課。
(二)請學員自備口罩全程配戴並配合工作人員體溫檢測及消毒。
(三)本課程如遇有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相關異動訊息將公告於本局及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站。
(四)為響應環保,請自備水杯及文具。
(五)由於離島師資聘請不易,已報名課程無法到場上課者,請務必於開課前3日來電告知,無故未到者,本年度將不予以報名。
(六)本課程本局保有最終修改、變更、解釋及取消此課程之權利。
九、聯絡電話:082-337521分機122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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