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技術士複訓課程講習班課程說明:
一、複訓課程上課日期及時間:111年4月12日(二) 台中場 上午9點至下午5點
二、複訓課程上課地點:財團法人台中世界貿易中心203會議室,台中市西屯區天保街60號2樓。
三、報名方式:線上報名,請填下方表格,1班50人,額滿為止,報名截止日期為111年3月25日。
四、繳費方式:
(1)支票:請開即期支票,支票抬頭:財團法人台灣燃氣器具研發中心;請勿扣除郵資。
請寄至「330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434巷90號3樓;財團法人台灣燃氣器具研發中心葉小姐收」
(2)臨櫃匯款:請於匯款後將匯款單傳真至中心(傳真電話:03-326-5769),請勿扣除手續費。
帳戶名稱:財團法人台灣燃氣器具研發中心
匯款銀行:新光銀行-桃北分行
銀行代號:103-1012
匯款帳號:0231-10-002000-1
(3)ATM、網路轉帳:轉帳之匯款資訊同(2)臨櫃匯款
ATM、網路轉帳銀行代號,請輸入103
ATM匯款完成後,請將ATM匯款明細表傳真至中心(傳真電話:03-326-5769),以利對帳。
五、報名費用:
(1)台灣區瓦斯器材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代為報名者,報名費用$1,200元。
(2)非公會會員代為報名者,報名費用$1,300元。
六、受訓對象:
(1)特定瓦斯器具裝修丙級技術士 (同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技術士)
(2)原持有之複訓結業證書即將到期,須再參加複訓者
七、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燃氣器具研發中心 聯絡方式:03-355-0560 分機205 葉小姐
八、複訓課程內容包括:
(1)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及安裝標準相關法規介紹:2小時
(2)燃氣熱水器安裝問題研析與災例介紹:2小時
(3)燃氣熱水器安裝要領及相關安全規定:2小時
(4)結訓測驗:1小時
九、複訓證書取得辦法:
(1) 依規定修習全部課程期滿,經測驗及格,由本中心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消防署核備,
核准後由本中心依規定格式驗印發放結業證書。
(2) 課程結訓後,學員測試成績達70分為及格,報請核准後依規定格式驗印發放結業證書,
發證過程約需三至五週,學員方可收到結訓證書。
(3) 本中心將依學員於報名表上填寫之證書郵寄地址以掛號將證書寄達公司或個人。
十、上課當天依規定,因要事請假,不得超過二小時(超過二小時即取消考試資格,需重新報名),
曠課不得超過二小時(遲到、早退超過十分鐘該節視同曠課),超過者即取消考試資格,需重新報名。
十一、請於上課當天攜帶1張照片、身份證及特定瓦斯器具裝修丙級技術士證正反面影本各一份,
影本部份,請影印如原證件大小之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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