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澎湖地區水域遊憩活動業者帶客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之操作技能,提昇澎湖當地業者從事機械動力之水域遊憩活動能力,有效海域活動意外事故之發生,特舉辦111年「水上摩托車安全教育訓練」課程,主要以輔導未取得水上摩托車(丙級)教練證照之經營業者取得合格證照,及訓練對水上摩托車活動有熱忱相關人士,期藉由該教育訓練及講習,傳達參與海洋活動安全性之重要與海洋環境保育觀念。
一、訓練時間:111年4月12日至111年4月14日。
二、訓練地點:澎湖縣立體育館綜合教室/林投隘門海域。
三、參訓資格:
(一)年齡需18歲以上,具高中以上(含同等學歷)以上畢業者。(必要條件)之澎湖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者。
(二)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者並已取得教育部體育署認可之救生員證者(有效期限內)優先錄取。
(三)持教育部體育署認可之運動協會或救生團體所辦理核發之救生員證或可於半年內取得救生員證者。
(四)水域活動教練相關證照(教育部體育署認可之運動協會或救生團體所辦理核發)。
(五)具有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核發之水上摩托車駕駛員證者。
(六)未具有上述2-5項資格,對水上摩托車運動熱忱喜愛者。
四、訓練人數:40人。
五、初訓人員新台幣3000元整,複訓人員1500元整 (證照費、保險費、場地軟硬體租借暨清潔費、午餐費、作業費),複訓人員須檢附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核發之丙級水上摩托車證影本。
七、報名方式:一律採取網路報名,報名費採線上繳納或ATM轉帳方式辦理,依報名順序至額滿為止,由報名系統及EMAIL回復判定繳交完整資料及費用者為優先。
八、報名所需資料:身分證正反面照片電子檔、一寸半大頭照片電子檔、工作證明/推薦證明所需廠商印章/負責人章電子檔
九、學員請於線上報名成功後三日內繳交報名費,初訓學員3000元整,複訓人員1500元整,若未於三日內繳交者系統將逕行刪除報名名額供候補者遞補,謝謝配合。學員繳費完畢後,請進系統以查詢序號及查詢密碼登錄回傳繳款訊息,俾供協會發送報名成功通知。
十、 附則:
(一) 因應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訓練講習學科期間所有人員須全程戴口罩,學員於課程前夕或課程期間若發現身體有發燒及呼吸道症狀者,須馬上停止本訓練課程之參與,並通報本處或協會工作人員,課程期間將對全數教練、學員、工作人員進行體溫量測,倘有發燒(耳溫≧38℃;額溫≧37.5℃)或呼吸道症狀者,將禁止上課(授課),勸導其盡快就醫確認症狀。
(二)若因應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政策,於開訓(111年4月12日上午09時)前宣佈相關群聚規定,需禁止室內聚會規定停課者等,退還已繳報名費用之8成,即2400元整。
(三) 本次訓練期間供應學員午餐,另為響應環保,請學員自帶水壺,另有關交通及住宿事宜請各學員自行上網查詢。
(四) 參加學員請自備個人裝備(防滑鞋、防寒衣、口吹式高音笛)。
(五) 為保障學員權益及安全,講習課程進行期間均為學員投保意外險,亦向學員宣導可自行投保訓練期間個人之傷害險。
(六) 退費機制:
1. 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或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開課、例如天候因素(強烈寒流)及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需禁止室內聚會因素等,退還已繳報名費用之8成,即2400元整。
2.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或無法上課或疫情因素中途停課,依下列標準退費:
(1) 課程開訓前3日(111年4月9日前)通知者,退還1000元整。
(2) 課程開訓前1~2日(111年4月10-11日)通知者及活動當天未報到或中途退出者,不予退費。
(3) 課程開始後若因疫情關係配合相關群聚政策規定停課者,不予退費,惟得配合主辦及代訓關機關以保留至重新辦理開課。
(4) 學員若未完成通過學術科課程考試,退證照作業費800元整。
(5) 學員報名資料若有造假或不實,經查證屬實者退訓並不予退費。
(其他注意事項)
(1) 學員務必下載111年水上摩托車安全教育訓練報名表,填寫報名所需相關資料及身分證、工作證明/推薦證明(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個資引用及風險免責聲明等簽名後掃描上傳。
(2)上傳一寸半大頭照片,俾供製作學員識別證。
(3)學員請確認上傳報名資料之準確及完整性,並於報名成功接獲系統通知後三日內繳費,協會及系統將判讀學員資料之正確性及繳費規定刪除未報名完整之學員俾供後續學員遞補。
(4)學術科授課期間,學科教室除白開水外禁止其他咖啡茶水手搖飲等飲料及嚼食口香糖及飲食,戶外術科授課期間嚴禁學員嚼食檳榔。
(5)訓練機構將每日更新並上傳學員上課及簽到退紀錄,缺課達4小時者,將禁止學術科考試並不得退費。
PS:若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管理課 訓練活動承辦人06-9216521*236
EMAIL: penghuleo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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