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食品業者自主管理系統,推行「三級品管」制度,衛生福利部業於107年9月20日公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共計納入33類食品業者。其中所有具工廠登記且資本額大於3,000萬之食品製造業者,自109年1月1日起皆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辦理檢驗(即強制檢驗)。為利食品製造業者瞭解第一級品管法規內容及執行重點,特舉辦本業者線上說明會,以現行法規政策及過去輔導實務案例分享,協助業者了解相關法規及常見問題,以落實自主管理,促使食品製造業者完善第一級品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