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長好:本校為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支持父母安心就業,特於學期中開設課後照顧班,協助學生完成課業。依照教育部及桃園市政府相關規定,規劃如下,請家長詳閱:
一、依據:1.教育部108.12.05修正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2.桃園市政府109.07.07修正之桃園市公私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
二、實施時間:開學日至結業式前一天,週一至週五放學後至下午5:40
三、收費:
1.計費標準:依【桃園市公私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辦理
(1)每位學生每小時收費25元(中午12:40放學,一天125元;下午3:40放學,一天50元)
(2)費用按月收取,採全程收費,學生請假不得申請退費,無論哪幾天不上課,皆以一整個月計
(3)當月中途加入,收費按日另計;中途退出,當月剩餘日數不予退費
(4)以下金額為概估,實際以當月日數計費
年級 8-9月 10月 11月 12月 1月 111學年上學期 一、二年級 2500 2200 2375 2450 1525 11050 三、四年級 1825 1600 1775 1775 1150 8125 五、六年級 1525 1300 1475 1400 925 6625
2.分期收費:8-10月、11-1月,分二期收費。收到學校繳費單後,依繳費方式在「繳費期限」內繳款,並請自行「保留收據」
3.本校課後照顧班師資皆為外聘師資,為使行政作業順暢,請家長依規定期限內繳交費用,若該學期有欠費,將無法受理參加下學期課後照顧班。
四、報名:即日起至111年6月10日(五)截止,每班滿15人即成班
五、錄取:
1.弱勢(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情況特殊身份者優先錄取(需檢附證明),不須抽籤
2.不具上述四種身分之學生,至報名截止日,如每班超過25人,則採電腦亂數公開抽籤方式錄取,亦排列備取順序,以供有名額時遞補
3.有逾時接回紀錄者,依累計次數排序於候補
4.公開抽籤時間:111年6月22日(三),抽籤結果會公告於學校網頁
六、課後照顧班內容:生活照顧、作業指導、閱讀、美勞、體能活動
七、注意事項:
1.參加課後照顧班,學生應遵守「瑞梅國小課後照顧班學生常規管理準則」,聽從老師的指導,違規者將予以記點並通知家長。
2.因校內人力有限,請家長務必於下午5:40放學,準時接回,若逾時接回2次,則予以記點。
3.違反規則或逾時接回記點累計達3次,即取消該學期課後照顧班資格,並按日退回剩餘費用。
八、經錄取後無故放棄者,取消下一學期之課後班報名資格。
九、若有疑問,請洽03-4825284#220 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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