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公設民營大甲龍泉托嬰中心
招生簡章
◎收托對象:
1.設籍臺中市出生滿2個月至未滿2歲(109年07月01日以後出生)
2.其父母(或監護人)一方亦設籍臺中市,共收托24名。
※報名注意事項:家長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兒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線上招生說明會:
第一場 111年07月07日星期四上午10:00 於本中心FB粉絲專頁即時視訊
第二場 111年07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00 於本中心FB粉絲專頁即時視訊
鼓勵有興趣的家長關注參與,以上兩場招生說明會影片,將置頂於本中心FB粉絲專頁,以利家長於期間內有空觀看了解與回播。
收托原則之選備文件說明
※※第一序位:弱勢家庭※※
1.戶口名簿或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影本1份
2.特殊資格證明文件:
(1)低收入戶證明影本1份
(2)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1份
(3)領有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文件影本1份
(4)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1份
(5)脆弱家庭證明文件1份
※※第二序位:未成年父母之嬰幼兒※※
1.戶口名簿或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影本1份
2.近一年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1份
※※第三序位:父母戶內育有三名以上六歲以下子女家庭之嬰幼兒,以不超過收托名額10%為上限(2名)※※
1.戶口名簿或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影本1份
2.近一年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1份
※※第四序位:托嬰中心教職員工子女,以不超過收托名額5%為上限(1名)※※
1.戶口名簿或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影本1份
2.近一年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1份
3.中心教職員在職證明文件1份
※※第五序位:一般家庭(含:雙胞胎(含)以上之家庭、原住民家庭及一般家庭)※※
1.戶口名簿或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影本1份
2.近一年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1份
●原住民家庭另需檢附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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