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年齡(__歲__個月__天): |
※身分證字號: |
※住家電話: |
E-mail: |
※設籍: |
※戶籍地址: |
※聯絡地址: |
※家長稱謂: |
※家長姓名: |
※家長年齡: |
※家長職業: |
※家長任職單位名稱: |
※家長聯絡電話: |
※家長教育程度: |
收托登記資格 (一)兒童與其法定代理人之一方需設籍桃園市(以下簡稱本市),且申請收托時,以兒童出生滿2足月至未滿2歲,且符合下列事由,致無法照顧家中未滿二歲之兒童,而有送托需求者: |
※收托登記資格: |
收托登記資格注意事項 (二)依前款第2項、第4項資格進入就托者,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未就業一方應於正式收托日起1個月內檢具在職證明或求職證明、就學證明提供本中心備查,未於期限內提出證明者,得予退托。
(三)父母一方以申請收托兒童之名義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父母應於本中心正式收托日起1個月內,提供已復職之證明;未提出者,得予退托。
(四)送托後若每月事假請假日數累積達15日(含)以上,本中心應予退托。
(五)已收托之兒童達2歲時,尚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進入幼兒園者,得以繼續收
托,期間不得逾1年。 |
申請之必備文件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記事不可省略,需包含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和兒童)。
2.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身份證正反面(請蓋上私章)。 |
申請之選備文件 請依照選擇序位檢附對應文件,文件齊全者才算報名成功
☀第一序位☀ 總收托人數20%(9名)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2.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
3.領有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證明文件
4.中低收入兒童及少年健保費補助身分認定證明文件
5.兒童父母一方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之身心障礙手冊
6.服義務役證明文件
7.在監執行證明書
8.登記為原住民種族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第二序位☀ 總收托人數20%(9名)
1.可證明生育子女數支戶籍資料(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記事不可省略)
☀第三序位☀ 總收托人數20%(9名)
1.本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現職員工在職證明
☀第四序位☀
1.一般家庭兒童,資料同必備文件 |
※收托原則: |
文件繳交 請於6/30前繳交應附資格證明文件後,始完成登記程序並具備抽籤資格。(逾期者恕不通知,將取消抽籤資格。)
**因應疫情實施人員室內管控,若需親自送件,請先電話預約03-4366008
**資料不齊者,將退件處理,請務必備齊資料上傳。
【抽籤方式】
依據資格序位分別進行抽籤,第一至第三序位沒有中籤者,統一放入第四序位的籤筒中進行抽籤。正取名單皆抽取完畢後,接續抽出候補順序 |
申請之必備文件(1): |
申請之必備文件(2): |
申請之選備文件: |
團報資料
§ 請點此處填寫團體報名資料 |
總金額:***元 (依據人數計費:每人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