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 長期照顧專業課程 Level Ⅱ 請依職業類別報名課程
本課程將介紹長照服務之理念與模式(瞭解與醫療體系之差異),強調復能之核心概念,並以案例與實務說明的方式,介紹居家、社區、及機構中如何進行復能導向之實務工作,包含評估、介入、溝通與互動、安全措施、品質監控、業務開發等。個案介紹將涵蓋長期照護體系中常見之失能、失智、兒童、精神疾患、等類型,及一般長者之健康促進工作。
未依所屬職類 完成Level Ⅱ 課程,僅得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復能協會、台北榮民總醫院、台北榮民總醫院員山分院、台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台中榮民總醫院暨榮民醫院醫療體系、屏東榮民總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法人羅東聖母醫院、臺灣一般暨安寧居家照護學會、新竹市營養師公會、台南市營養師公會、台東縣物理治療師公會、新竹縣職能治療師公會、台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本次課程為期四天,共32小時,四天均要全程參加,且要在同一場地上課
因屬認證課程,需於上課日期之前,取得長照小卡,尚未取得長照小卡參與課程者,依規定無法補登
居家護理 | 台北 | 3/4、3/5、3/11、3/12 | 現職長期照護單位護理服務之人員為優先 | 申請護理專業積分和長照積分中 |
台中 | 7/22、23、29、30 | |||
高雄 | 5/6、7、13、14(加開) | |||
宜蘭 | 6/10.11.17.18(加開) | |||
物理 | 高雄 | 4/8、9、15、16 | 現職長期照護單位物理治療師(生)服務之人員為優先 | 申請物理專業積分和長照積分中 |
營養 | 新竹 | 5/20.21.27.28(取消) | 現職長期照護單位營養師服務之人員為優先 | 申請營養專業積分和長照積分中 |
職能 | 新竹 | 5/20.21.27.28 | 現職長期照護單位職能治療師服務之人員為優先 | 申請職能專業積分和長照積分中 |
2.上課地點:
台北:台灣大學-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普101教室).
台中:台中榮總-台中榮總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研究大樓二樓 )
高雄:(物理人員) 高雄醫學大學-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 (CS302教室)
高雄:(居家護理) 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二路420巷15號 (靜思樓多功能展演中心)
新竹:台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國際會議廳(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1樓)
宜蘭: 臺北榮總蘇澳分院(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一段439號)
3.匯款帳戶:
中華郵政(700)戶名:中華民國復能協會賴玉丹 轉帳帳號:0041489-0385824
4.課程費用: 先行繳費在報名才算成功,不得更換人,團報不得跨區
(1)每位學員每場原價2500元。費用含講義、電子證書。
(2)主協辦會員 1900元。費用含講義、電子證書。
(3)團報10人以上,每位學員每場優惠價 2200 元。費用含講義、電子證書。
(4) 需要紙本證書需要工本費200元,將照片上課當天繳交或寄至:高雄市三民區懷安街27號
1樓,中華民國復能協會收,
(5)報名時請提供有效之email信箱,以利本會於課後以email寄發電子證書,電子證書請妥善保存,若遺失需要補發,本協會將收行政工本費100元。
※注意事項(欲參加本次訓練之學員,請務必詳閱、遵守)
(一) 為維護課程品質及訓練規定,請學員自行斟酌課程是否能夠四天全程參加,遲到、早退超過20 分鐘或冒名頂替者或同時上線上課程,該次訓練學員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及LevelⅡ證書均不予認定(請勿以搭乘交通工具時間或其他個人事件為由,要求提前離開)。
(二) 須符合教育時數規範(Level Ⅱ專業課程:32 小時),並依規定辦理簽到/退,且於課後總評值測驗合格(70分),始取得結業證書。
(三)簽到時間分述如下,敬請配合,若未於規範時間辦理簽到退,恕不受理補簽。
(1)上午簽到:08:00-08:30。
(2)上午簽退/下午簽到:12:30 - 13:30(第一天至第四天)。
(3)下午簽退:當天課程結束,第四天於17:40進行課後測驗暨滿意度調查,交卷後便可簽退。
(四)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會場內禁止照相、錄影、錄音。
(五)主辦單位保有開課或更動講師、課程順序之權利,如有變動將公告於本會網站上。
(六)為維護上課品質和授課效能及專業形象,請學員於上課期間嚴禁攜帶孩童或有任何商品銷售行為。
(七)參加學員全程請務必隨身攜帶證件備查,以防冒名頂替。
(八) 如遇天災(如颱風、地震等)或不可抗拒之因素取消,則另行通知擇期舉行。
(九) 本研習報名資料僅供本研習會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十) 請自行瀏覽中華民國復能協會FB是否公告額滿訊息,以網路公告為準。
(十一) 研習地點停車位有限,請儘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並自備環保杯,現場不提供紙杯,亦不提供午餐及點心。
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請學員自備口罩。
免責聲明事項
(退費單請寫信3809003@gmail.com來索取退費單)
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費時,隔月15日退款
1.於上課前21以上告知者:退70%費用。
2.於上課前14天以上-前21(含)告知者:退50%費用。
3.開課前14天(含)者,恕無法退還相關費用
因非個人因素申請退費時《全額退款需扣除300元行政費》
1.如人數不足未開班,課程費用將全額退費。
申請退費者須填寫退款申請單、提供繳費匯款證明及本人存摺封面影本(非郵局帳戶將於退款費內代扣30元匯款手續費),退款一律採匯款(請確實填寫收款人之收款銀行.分行.戶名.帳號),回傳至協會信箱380900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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