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用智慧型手機,點擊下方連結,即可進入本次*11.05-06 全國人像2日的LINE群組。
詳細行程網址:https://reurl.cc/jG4KND
桃園攝影學會 111年11月份外拍活動
活動時間:2022.11.05-06 (六日) 兩天一夜
拍攝主題:11/5台南心象光影(台南市政府)、11/6 全國攝影聯誼人像攝影
集合時間及地點:
交通工具:遊覽車
人 員:30名
費用:原價2800元/人(含住宿2人房;11/5早餐、午餐合菜,晚餐合菜;
11/6早餐、午餐-便當、晚餐-合菜)
奉理事長指示:桃會特別補助桃會幹部、有效會員、各研習班學員800元
後續繳費者請匯款2000元即可。已交款2800元者,我們出發當日退款800元
指導老師:心象攝影-張慶祥老師
報名專線:旅遊副主任-呂理彰 手機0956-360921,LINE ID:JIMLU
理事長: 黃麒巍 秘書長: 張善暉
費用包含兩早二中兩晚餐(11/5早餐、午餐合菜,晚餐合菜;11/6早餐、午餐-便當、晚餐-合菜)、遊覽車交通費、司機小費、住宿費用(兩床 兩人一室)、旅遊責任險300萬責任險+20萬醫療(政府規定:投保年齡與投保金額限制:未滿15歲及70 歲以上人士投保限額為新台幣200萬元整)、攝影老師指導費、停車費、雜支…等。
費用:
30成團:原價2800元/人,優惠價2000元/人(搭乘43人座大型遊覽車)
單人房差:1250元
若未滿30人,主辦單位將詢問所有團員是否願意補貼差額或 有權取消本次旅拍
報名時請全額匯款2000元,名額有限,請儘速報名,餘額將於出發當日收取
(奉理事長指示:原價2800元/人,桃會特別補助桃會幹部、有效會員、各研習班學員800元
後續繳費者請匯款2000元即可。已交款2800元者,我們出發當日退款800元)
匯款銀行:
台新銀行(銀行代碼:812) 松江分行(分行代碼:0827)
帳號:2082-0100-006-131,戶名:睿煬旅行社有限公司
匯款有任何疑問,
請與莊小姐聯繫。手機:0956-115229
匯款後請在LINE群組內告知:匯款日期+帳號末五碼 或 匯款者大名,或提供匯款單據(為保護個資,請把個人資料遮住後再上傳至群組)
承辦旅行社:睿煬旅行社
報名 或 行程有任何問題,請與呂理彰先生聯繫。手機:0956-360921
呂理彰的LINE ID搜尋方式:jimlu,電話號碼搜尋方式:0956360921
按照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中華民國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
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列基準賠償:
一、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二、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三、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四、 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五、 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六、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各款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例如:
若您繳交訂金後,欲取消但人數低於最低成團人數30人,須補足本團共同分攤費用為1200元。如能有人遞補則可把共同分攤費用轉移至遞補人員。
2.若因您退出導致您的室友住宿落單,也請另補足房差1250元。若因您退出導致整間房間退掉,請另補足房差2500元。
第十二條(出發前有法定原因解除契約)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得解除契約之全部或一部,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乙方應將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甲方。但雙方於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知他方並說明事由;其怠於通知致使他方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為維護本契約旅遊之安全與利益,乙方依前項為解除契約之一部後,應為有利於旅遊之必要措置(但甲方不同意者,得拒絕之),如因此支出必要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第十二條之ㄧ(出發前有客觀風險事由解除契約)
出發前,本旅遊所前往旅遊地區之一,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之虞者,得準用前條之規定。但解除之一方,應另按旅遊費用百分之五補償他方(不得超過百分之五)。
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網址如下:https://is.gd/SXDf96
◎本次行程如遇颱風或無法抗拒之重大災害,主辦單位有權改期或取消出團。
若因新冠肺炎因素,導致政府公告國內團體旅遊取消 或 行程點列為疫區,我們的退費方式會完全按照政府頒發的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及 政府臨時發布的行政命令 或 法規辦理。
交通部公告:租用遊覽車使用應注意重要安全規定事項
一、 遊覽車駕駛員每日駕駛車輛時間不可超過 10 小時, 駕車 4 小時應休息30 分鐘以上。
二、 每日租用遊覽車不要超過 12 小時,起迄時間計算 從停車場出車至車輛返回停車後駕駛員結束工 作。
三、 到達各旅遊景點或目的地下車結束後,應屬駕駛員 休息時間,務必讓駕駛員充分休息,不可隨意打擾駕駛員。
四、 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安全規範行駛;未經與遊覽車 公司協調同意,旅客不可任意變更或增加行程,避免造成駕駛員疲勞駕駛或工時超過規定,也不得要 求駕駛員違規超速趕行程。
五、 兩日以上行程,駕駛員隔日出勤需休息 10 小時以 上,請提供駕駛員妥善的夜間休息環境。
*再次提醒租車消費者,唯有注意及遵守使用遊覽車安全規定 事項,才能保障旅遊品質與行程安全,不要讓遊覽車公司及 駕駛員因您違反規定而受罰。
監理服務網:https://reurl.cc/ZQEb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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