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訓練課程
一、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彰化縣衛生局
二、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失智共照中心
三、參訓對象:任職於彰化縣轄區
1.社區式、居家式長照機構提供失智個案服務之長照人員
2.失智據點人員
四、參加人數:限額40人,額滿為止。
五、訓練日期:10/15(六)、10/16(日)、10/22(六),共計三天20小時
六、訓練地點: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2樓大禮堂 (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二段80號)
七、報名方式:
1.報名請繳交長照人員服務證或照顧服務員證書或單一級證照(正面影本)一份, 請留意若缺少上傳資料,無法完成報名。
2.上課第一天請繳交證書用一吋照片1張(背面請寫姓名)。
3.相關問題請洽04-8298686分機7930 江淑娟個管師
八、結業資格:
九、注意事項:1.本課程時數共20小時,不得缺課或請假。外出、遲到、早退逾15分鐘以上,該門課視同缺/曠課。
2.全程參與者協助申請長照人員繼續教育認證積分。
1.課程免費,不供餐,請自理,場地空調開放,請攜帶保暖外套。
2.上課期間務必請戴上口罩。
3.本次課程報名者請依照上述授課對象報名。
4.本課程不主動提供講義,因應無紙化,學員為維護智慧財產權,請勿轉載及另作他用。
7.本共照中心保留報名名額資格審核權、異動上課日期,額滿即截止報名及未達最低開課人數時取消課程之權利。
8.已完成失智20小時課程,學分認證且領有證書者,請勿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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