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幼兒教育學系「獨立研究發表會」聽講規則
1. 議程:公告於本系網頁。
2. 出席:
(1) 獨立研究為系必修課,為累積學習經驗,本系學生有義務出席聽講並於大四公開發表,方可畢業。幼一、二、三學生每年須參加至少二場,並取得研習證明。
(2) 請牢記email報名序號,並主動告知各場次工讀生,以增快領取研習證明及進場速度。
(3) 各場次由前門驗【學生證】、領取【入場證明】。入場後不可出場,該場次結束後請由後門領取【終場證明】出場。 為尊重發表人,各場次發表期間禁止進出。一經發現提早出場,其研習證明將被收回或視為無效。
(4) 場內、外應保持安靜,禁止使用通訊設備及飲食,以避免干擾發表會進行。如經勸導仍不聽者,其研習證明將被收回或視為無效。
3. 研習證明:
(1) 每場次須憑【入場證明】及【終場證明】至系辦換領【研習證明】。【研習證明】上將顯示個人基本資料(含學號、姓名等),僅供本人貼在活動紀錄卡上作為出席證明。使用他人之研習證明視為無效,並依校規處理。
(2) 為平衡各場次人數及控管聽講品質,各場次發放之研習條數量有限,但總數量多於全系需求。網路報名額滿後,開放現場排隊入場,但不發給研習證明。需要研習證明的同學,請改報其他未額滿場次。各組協助計時、紀錄、攝錄影的工作人員不需上網報名.
4. 活動紀錄卡:
(1) 研習證明請黏貼於活動紀錄卡上,並保存四年,於幼四交回系辦,與畢業學分同時列入畢業條件審查。
(2) 轉學生請至系辦領取活動紀錄卡。
5. 取消/修改報名場次:
(1) 報名成功後,系統會自動發送email通知活動報名序號、密碼及修改網址。請保留email資訊供查詢、修改場次或取消報名之用。
(2) 為兼顧所有同學權益,如確定不出席,請務必於系統開放時間取消報名,以免佔據名額。系辦將公告【已報名未出席名單】,並依本校操行成績考查要點,視為重要集會未出席,每場次扣操行0.5分。
6. 請假:
(1) 依本系「學生修讀獨立研究課程辦法」規定,本系大一至大三學生,每學年應參加至少兩場發表會,並取得研習證明,始可辦理離校手續。
(2) 除轉學生及事先經申請核准之特殊情況外,不得隔年補聽。
大學部畢業生獨立研究論文發表時間控制及順序:
一、學生發表時間: 20分鐘
☆ 第一短鈴:第17分鐘(距發表結束尚餘3分鐘)
☆ 第二短鈴:第20分鐘(發表結束)
二、講評人: 15分鐘
★ 鈴聲響:第15分鐘(講評結束)
三、指導教授講評: 5分鐘
★ 鈴聲響:第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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