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112年度職業安全衛生輔導團招募計畫
壹、 本招募計畫依據「112年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推動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辦理。
貳、 執行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下稱本處)
參、 報名資格,對於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具有服務熱忱,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大專以上理工相關科系畢業,並有3年以上之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二、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並有2年以上之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三、具有勞動檢查員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者。
四、任教於大專院校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並具2年以上教學經驗者。
五、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中英文打字文書處理能力。
六、新參加人員報名前請先行檢視能否參加職前訓練,如無法參加視同放棄(預計112年1月)。
肆、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1年12月23日(星期五)止。
伍、 報名方式:
一、欲報名者,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報名(親自送件或郵寄均不予受理),並請於報名網址上傳相關所需資料(共4張自律公約行為規範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團險問卷,請自行下載,親簽後上傳)
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748c566348bf91c053b 。
二、檢附資料若提供不實資料或遺漏,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保留錄取資格審核權。
三、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112年職業安全衛生輔導團招募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如不同意者請勿報名)。
四、通過審查並錄取者本處將另行以email通知,並邀請加入LINE群組,加入期限截止前未加入者將逕行取消參加資格。
陸、 職業安全衛生輔導團任務:
針對中小企業實施職業安全衛生輔導,提供防災宣導資料與諮詢服務,並實施進階專業輔導改善;第一次輔導(下稱一輔)以現場安全衛生輔導為主、第二次輔導(下稱二輔)為追蹤改善成果及協助改善安衛設施器具之小額補助申請等相關服務,112年度預計實施輔導870場(含一輔600場及二輔270場)。
一、執行輔導項目:
(一)、 輔導事業單位改善機械安全防護設施。
(二)、 輔導事業單位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三)、 輔導事業單位實施自動檢查。
(四)、 輔導事業單位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與管理。
(五)、 輔導事業單位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及預防災變訓練。
(六)、 輔導事業單位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作業環境監測制度之推動。
(七)、 提供宣導職業安全衛生資料。
(八)、 安衛設施器具之改善小額補助申請。
(九)、 其他有關檢查機構檢查結果應改善事項。
二、執行輔導比例:
(一)、一輔每日上限為3家、二輔每日上限為2家;若同一天執行一輔與二輔,上限為一輔2家和二輔1家。
(二)、年度輔導案件數至少完成6件以上。
三、活動參與:參與勞動部及本處辦理相關工安宣導活動,如職場安全健康週促進活動、工安觀摩會及各項防災宣導會、座談會等。
四、以上均列入年度輔導員評核指標檢討案件輔導品質及數量,如不適任者,下一年度不予錄取。
柒、輔導時間:
平日上班時間內輔導(需自備交通工具),如無法配合輔導時間者,請勿報名。
捌、輔導對象:
一、製造業:桃園市轄區內僱用勞工人數未達100人之事業單位,其中以30人者以下為優先。
二、營造業:以民間裝修及修繕工程為主,集合住宅、公共工程等均不予計算在內。
玖、 輔導地點:
桃園市轄區為主,由本處參考報名者所勾選之地區及整體考量等因素後分配。
壹拾、輔導費用:
職業安全衛生輔導團成員均為無給職,本處亦無提供公務車使用,成員需自備交通工具、數位相機、文書處理電腦(輔導報告需上傳至中小企業安全衛生資訊網)等工具,惟為體恤成員辛勞,每一場次(家)完成第一次輔導核給輔導費800元,若完成第二次輔導則另核給專業輔導費1,000元。
壹拾壹、輔導期間:
自112年3月1日至112年10月30日止(實際輔導日期,以本處通知為主,如年度輔導目標件數提前達標則結束年度輔導任務)。
壹拾貳、招募流程:
填寫申請表(上傳文件送審)→資格審查→通知是否錄取→編製名冊→送交勞動部備查→本處發放服務證件(輔導期間結束需繳回本處)→ 參加職前訓練→臨廠(場)輔導→年中參加在職訓練(兩次)。
壹拾參、基本行為規範:
職業安全衛生輔導團成員不得推介廠商或親友干預受輔導單位的業務或人事,亦不得假借職務之權利、方法及機會圖本人或第三人不當利益等,影響本處形象之行為,如經確認屬實,本處得隨時終止聘任。
壹拾肆、聯絡方式: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製造業科 邱先生
電話:03-3323606#312
80019865@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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