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職能復健機構專業人員職前專業訓練課程-北部班
一、課程目的: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六十六條以及《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第三、四、五條相關規範,經認可之職能復健專業機構應聘有職能治療師或物理治療師、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上述專業人員需具六個月以上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或職業重建相關工作經驗者,或完成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職業災害勞工工作能力評估及強化服務職前專業訓練,並取得結訓證明者始提供相關服務。故規劃此職前 專業訓練課程包含「職業災害勞工工作能力評估及強化服務職前專業訓練」30小時及「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心理強化服務職前專業訓練」12小時,以培訓職能復健機構專業人員。此次課程分北部班及南部班辦理,以實體課程方式進行每堂課程內容均有紙筆測驗或書面報告,以考核學習成效。
二、主辦單位:勞動部
三、協辦單位: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四、報名資格: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
五、名額限制:40人
六、教育訓練時間:
北部班
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
111年11月13日(日)、11月20日(日)、11月27日(日)、12月4日(日)、12月11日(日)
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
111年11月13日(日)、12月03日(六)
七、教育訓練地點:
北部班
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17號4樓431教室(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4樓職能治療學系)
八、教育訓練費用:免費
九、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使用BeClass線上報名
北部班
網址: https://www.beclass.com/rid=2748c56634929c479741
南部班
1.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活動前3日止。
2.鑒於資源有限,若報名人數超出預期人數,執行單位將依規定篩選報名人員,錄取者將以E-mail通知。
3.醫事人員教育積分 (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申請中,認證時數依審核結果為準。
十、課程考核:
1.除職能治療師與物理治療師之課程【職災重建服務需求評估、結果分析與報告撰擬】、【工作模擬與工作試做理論與方法】及【功能性能力評估與復工計畫撰擬】需繳交報告外,其餘課程辦理結束後立即安排考試,學員考試成績以70分方為及格,方能取得該課程完訓時數。
2.若學員因個人因素致部分課程未能於原班別完成,可至另一班別補課,但學員換班補課時,需注意本次南北兩班課程安排時間多重疊且課程順序不同,因此請假補課前,請務必自行確認課程時間表及所有課程完成度,並經本單位確認同意後方能補課;若學員未能於本場次活動完成所有課程,恕不提供下梯次課程進行補課,建議報名前請學員確認能全程出席再報名 。
聯絡單位: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聯繫人:北區-林怡成 管理師連絡電話:(02)8522-9366分機806
E-mail:lyc220605@coapr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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