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學院
第一期「財產(遺產)規劃系列」(中部)學程
一、開課日期:
111年12月09日(五)、
111年12月16日(五)、
111年12月18日(日)、
111年12月24日(六)、
111年12月25日(日),計5日。
二、授課地點:
東海大學推廣部大會議室(地址: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1727號,省政研究大樓東海大學第二教學區)。
三、課程內容
課程大綱 | 課程項目 | 日期/時數 | 講師 |
監護與輔助宣告、醫療決定 | 1.監護與輔助宣告之要件、效果 2.監護與輔助宣告之流程 3.監護人與輔助人之職務 | 12/09 6小時 | 鄧學仁 教授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 |
4.意定監護契約之成立與生效 5.意定監護人與醫療決定 | 12/16 6小時 | 戴瑀如 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 |
財產(遺產)規劃總論、信託 | 1.財產規劃與意思能力之問 2.信託總論:信託契約與遺囑信託之差異 3.安養信託 4.遺囑信託 5.信託監察人之職務 | 12/18 6小時 | 黃詩淳 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 |
繼承與遺囑 | 1.法定繼承人與應繼分 2.遺囑之種類與要式 3.遺囑能力的確保 | 12/24 6小時 | 陳重陽 助理教授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 |
4.遺囑事項與特留分 5.遺囑執行人之職務 | 12/25 6小時 | 陳明楷 副教授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 |
四、報名費用:
1.參訓學員每人新台幣6,000元。
2.匯款專戶:
銀行名稱:新光銀行南東分行
銀行代號:103
帳 號:1100-10-212015-6
戶 名: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1.如親臨銀行櫃台匯(存)款學費者,請填寫以學員姓名為匯(存)款人。2.如使用電腦網路轉帳或提款卡ATM轉帳者,請正確告知轉出所屬出款帳號之末五碼,俾利後續對帳之進行,謝謝!!)
3.本項費用匯款後,恕不得請求退還。
五、結業證書:
1.參訓學員研習同系列課程時數累積達30小時以上且經考核通過者,可獲結業證明書。
2.參訓學員得依實際研習課程時數,獲地政士專業訓練時數證明。
六、交通方式:
自行開車:
中山高台中港交流道下,往沙鹿方向3公里,過工業一路約100公尺迴轉由第二教學區側門進入校園或東大路左轉由校門(正門)進入校區。
備註:參訓學員如開車前往東海大學均可免費停車(請務必於系統登記時自行下載停車通行證使用,5天均使用同一張通行證)
大眾交通工具
優化公車專用道(原BRT)
台中客運
統聯客運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不動產學院
電話:02-25072155
分機:11 杜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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