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興仁國民小學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後照顧班報名說明
一、依 據:桃園市政府依據111.09.12桃教小字第1110084914號函辦理。
二、實施時間:週一至週五上課日放學後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逢週六學校活動日或調整上課日,恕不提供課照服務。
三、起始日期: 112/2/13(一)~6/29(四)止(六年級至畢典前一日。初步預估,之後略調)
四、活動內容:依市府規定以指導學生家庭作業寫作(課照班會註明學生未完成之作業,回家後仍需請家長協助完成)及生活照顧為主,空閒時間則安排體能或藝能活動、視聽教學、閱讀活動等,但不進行補救教學或複習課業。
五、參加對象:一至六年級學生,每班20-25人為原則(如有特生加入,得酌減班級人數),得視情形混學年合班上課,額滿為止。
六、師資:依據相關規定聘請合格輔導教師。
七、收費:金額依上課實際日數計算,鐘點費每小時每生25元,午餐費每生每餐45元。
(一)依規定按月全額收費,若當月中途加入以月為單位收費。
(二)各年級費用月繳、全繳金額如下:
方式 | (2、3月)月 繳 | (2~6月)全 繳 |
一、二年級 | 鐘點費4113元+午餐費1215元 | 鐘點費10750元+午餐費3330元 |
三、四年級 | 鐘點費2813元+午餐費630元 | 鐘點費7150元+午餐費1665元 |
五年級 | 鐘點費2013元+午餐費315元 | 鐘點費5350元+午餐費855元 |
六年級 | 鐘點費2013元+午餐費315元 | 鐘點費4600元+午餐費720元 |
(此金額為以去年基準初步預估,之後根據上課日略做微調) |
因課後照顧班規劃始於報名人數確認開班數,即安排師資,中途退出恐影響課後照顧班師生權益。依照相關規定:中途退出,鐘點費不予退費,報名前務必審慎思考;午餐費用可依申請退出日後一日起按日退費。
八、申請補助鐘點費和午餐費,家長需填寫就學補助申請表,並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補助項目 | 身 份 別 | 證 明 文 件 |
鐘點費+午餐 | 低收入戶 | 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112年市政府區公所核發) |
鐘點費 | 身心障礙學生 | 學生有效期內身心障礙手冊 |
鐘點費 | 原住民 | 戶口名簿上需註記學生原住民身份 |
非上述特殊家庭狀況學生,依照學校就學補助申請辦法辦理,審核通過得部分補助 |
九、注意事項:
1.課後照顧班之學生應遵守校內相關規範,聽從老師的指導,違規者記點並通知家長。
2.非自行返家學生,請家長務必於課照班放學時間下午5:30接回孩子,若一週逾時2次,予以記點。
3.違反上述說明記點累計達3次,即取消該學期課後照顧班資格,並按日退回剩餘費用。
4.一般自費學生或部分補助學生參加前期課後照顧班,仍有欠款未繳清,即喪失下期報名參加資格。
十、報名成功會印製報名資料與同意書,請家長簽名確認1/13(五)前交回教務處。
十一、有補助身分資格之學生優先編班,編班人數超過25人或酌減後的班級人數上限時,其餘學生採用抽籤的方式。開學前一週會公布分班名冊與候補名單於學校網頁。
十二、錄取後因故不參加課照活動務請儘快以E-MAIL或來電03-4355753轉211通知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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