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場次上課通知已於4/11及4/12寄發
再請各位學員於期限內回填資料以保留上課資格
逾期未回覆視同放棄
112年 特定產業勞工健康服務模式分享會
一、活動目的
每個產業適合的健康管理模式,都需針對其行業屬性與組織結構、專業人力以及作業環境特性與性質等內容各別規劃,此次分享會結合歷年各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輔導發展之特定產業勞工健康服務模式,從東區-石材業、北區-保全業、中區精密機械業到南區螺絲製造業等,並邀請各產業具執行成效之事業單位分享職場健康管理實務經驗,加強勞工健康服務推廣應用並進行經驗交流,藉以強化各行業屬性之事業單位落實勞工身心健康保護。
二、主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三、執行單位: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委託國立成功大學辦理)
四、參加對象:對勞工健康服務有興趣之企業主、部門主管、職業安全衛生或從事勞工健康服務等人員。
五、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時間自112年04月10日上午 10 時起至活動前3日止或額滿截止,執行單位原則上會於活動開始前3日以 E-mail 通知。
2. 基於資源有限,每家事業單位請以報名2位參加為原則,若報名人數超130人,執行單位將依前開規定篩選。
3.若有報名相關或其他未盡事宜,請逕洽本活動之執行單位,電話:06-2135101;07-8124097,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六、時間及地點:
場次 | 日期 | 地點 | 報名人數 | 候補人數 |
桃園 | 5/10(三) | 勞工教育大樓視聽教室 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 | 130 | 30 |
臺中 | 5/16(二) | 台中勞工局-精密園區勞工聯合服務中心四樓簡報室 台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 | 130 | 30 |
臺南 | 5/23(二) | 台南勞工育樂中心 第一會議室 台南市南區南門路261號 | 130 | 30 |
執行單位將配合相關防疫規定,彈性調整各場次依規定可參與之人數。 |
七、活動相關注意事項:
1. 課程全程免費,恕不提供停車位,午餐敬請學員自理。
2. 在職教育學分或時數:全程參與本活動各該場次之人員,於活動結束後,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8條規定,於「全國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暨教育訓練系統」登錄職場健康管理實務類時數;具醫護人員資格者,另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向衛生福利部認可之醫護團體申請積分採認;具公務人員身分者,將另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上述時數另依認證單位核可時數為準。
3. 報名參加者應於報到時簽到,活動結束後簽退,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簽。未簽到、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者,不得予以採認上開時數(學分)。
4. 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以人事行政總處及各縣市政府相關作業規定為主,並請關注報名網址之最新消息確認開課情形,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變化。
5. 依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布「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由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之疫情,為避免受訓學員於密閉訓練場所,因飛沫或接觸感染增加傳染風險,有慢性肺病(含氣喘)、心血管疾病、腎臟、肝臟、神經、血液或代謝疾病者(含糖尿病)、血紅素病變、免疫不全需長期治療者、孕婦等,於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流行期間,建議避免參加集會活動以確保自身健康。
6. 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政策配合佩戴口罩。
7. 基於資源有限,經報名成功者若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活動前3日以電話向執行單位取消報名,俾利通知其他候補者參加。當年度若報名參加本署活動,因故未到場而未事先取消,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將取消一年內參與本署所辦免費活動之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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