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新南勞資暨社會關懷協會
~長照學堂~
112年度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訓練 (假日班)
一.課程目的:失智症照顧與一般失能老人照顧方式有所不同,照顧服務員參加訓練課程,在取得相關訓練證明後,始得服務失智症之個案,並且更能讓失智症者能夠獲得整合性、全面性的醫療全人照護。
二、主協辦單位:
(一)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新南勞資暨社會關懷協會
(二)協辦單位: 1.社團法人臺南市蕙心關懷協會
2.蘭亭居護理之家
3.橙陽有限公司附設高雄市私立橙陽居家長照機構
三、參加對象:符合右列任一條件:1.照顧服務員 2.居家服務督導員 3.長期照 護醫事人員 4.社會工作人員5.長照服務相關計畫之人員6.一般民眾。
四、教育積分:已通過 24積分。
五、招生人數及報名方法:
(一)人數上限為50人(未滿30人不開課)。
(二)學員於報名完成三天之內完成匯款,以利作業。繳款後,煩請拍照繳費單據Line或寄E-mail至本學堂,並提供後5碼。
※超過匯款期限,視同放棄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通知報名者。
※候補到正取名額時,主辦單位將透過電話、E-mail、LINE等管道聯絡報名者通知繳費。
(三)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四)協會LINE ID:0913192060,或電洽:06-2006767;0913192060
(週一至週五09:00-18:00,中午12:00-13:30休)。
E-mail:rocss2022@gmail.com
※超過匯款期限,視同放棄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通知報名者。
※候補到正取名額時,主辦單位將透過電話、E-mail、LINE等管道聯絡報名者通知繳費。
(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至開課日前線上報名,額滿為止
六、上課時間:
上課日期 | 上課地點 | 上課教室 |
112年03月25日 (星期六) | 安南區梅花里活動中心(台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一段557巷25號) | 二樓會議室 |
112年03月26日 (星期日) | 二樓會議室 |
七、收費標準:
身分別 | 報名費用 | |
非會員 | 個人報名 | 每人2,500元 |
5人以上團體報名 | 每人2,000元 | |
早鳥價(3/5前完成報名及匯款) | 每人2,000元 | |
積分班舊生 | 每人1,800元 | |
含課程、茶水、講義教材、積分申請,可代訂便當 |
八.課程表
日期 | 時間 | 課程名稱 | |
112/03/25 (星期六) | 07:40-08:00 | 簽到 | |
08:00-10:00 | 認識失智症 | ||
10:00-12:00 | 失智者的日常生活促進與活動安排 | ||
12:00-12:30 | 午餐 | ||
12:30-13:30 | 失智者之營養照顧與飲食建議 | ||
13:30-17:30 | 與失智者溝通之原則與技巧訓練(情境演練) | ||
17:30-18:30 | 安全看視 | ||
18:30賦歸 | |||
112/03/26 (星期日) | 07:40-08:00 | 簽到 | |
08:00-12:00 | 失智者之精神行為問題的照顧及危機處理+情境演練 | ||
12:00-12:30 | 午餐 | ||
12:30-13:30 | 失智者的口腔保健 | ||
13:30-14:30 | 安全看視 | ||
14:30-18:30 | 失智者之日常生活照顧+情境演練 | ||
18:30結訓 |
九、【匯款/退款方式 】:
(一)滙款方式:
【帳號:臺灣土地銀行東台南分行】 |
銀行代號:005-0832(ATM只需按005) |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新南勞資暨社會關懷協會 |
匯款帳號:0830-01019034 |
(二)退款方式: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因個人因素,書面辦理退訓完成者,依下方式辦理:
時 間 | 退款金額 |
開訓十日前自請退訓 | 酌收行政處理費用200元 |
開訓七日前自請退訓 | 退還總繳費用之50%,並酌收行政處理費用200元 |
開訓前六日至當日自請退訓(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 不予退費 |
退款方式 :臺灣土地銀行退款,非土銀退款者,需自付匯費(限學員個人帳號)。 |
遇天災(如颱風、地震等)或不可抗拒之因素取消,則另行通知擇期舉行。
十、上課當天應繳文件:
(一)長照人員身分證明影本一份(照服員建議提供照服員長照小卡,若無可檢附照服員結業證書及單一級證照)
(二)身分證影本一份,以確認學員身分資料無誤(已附長照小卡者免身分證影本)
十一、結業資格:學員於課程間全程參與課程(無遲到、缺課、請假等情況),於課程結訓後始發給結業證書。
十二、其它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學習成效,全程參與者才給予研習證書。參加單次課程不予認證。
(二)學員請自備餐具及環保杯,並遵守政府防疫規定。
(三)報名表單資料為登錄衛福部系統所需,請務必填寫學員正確及可聯絡的本人資料。
(四)若學員經查證實有冒名上課、代簽到、擾亂課程秩序、未經講師許可錄音錄影等行為,依情節嚴重程度,將退訓不退費,且主辦單位保留追究法律追究權力。
(五)主辦單位保有開課或更動講師、課程之權利,如有變動將公告於報名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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