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事故法律責任深度解析
(新北場 確定開課囉)
一、緣起:職安人員不會被判刑的神話,在2022.11/11花蓮地院的刑事判決中,再次破滅,營造業職安更面臨極嚴格的法律風險。本研習會將以多個實際案例為基底,詳細解說職災後續的各種法律責任歸屬與司法的運作。
二、研習對象:對本課程有興趣者,歡迎報名參加(不限 行業)。
監造單位、職安衛人員、各種現場作業主管、各級主管、監工、法務、工作場所負責人
三、日期:112年5月17日(三) 日間班09:00-16:00 6小時
(預定)主題:講義:第19A版 [DM-V1.7 of 112.4.29 am]
1.與各級主管的(溝通)素材:歷年各級主管因職災被判刑的經典案例:為什麼主管「會」被判?理由?
2.平時(初訓)授課不能講的一些事:哪一種作業主管(尤指:營造)最容易被判刑?why???
3.行政與司法的歧異:職安相關法院判決的眼光流轉 ~之於檢察官與法官的視角與思維
4.職安署會不會移送「職安人員」給地檢署偵辦? →從一些檢察官的偵訊筆錄來觀察
5.為什麼越來越多的民刑事案件將職安人員列為被告」?營造的現場型工安「首當其衝」
6.職安管理辦法「第5條之一」所稱「擬訂、規劃、督導及推動」真的是「職安人員」的護身符?
7.菜籽命?:104中捷案~職安人員為何判無罪 ●什麼是「責任原則」(Schuldgrundsatz)
8.監造剉著等:指標判決(111.11/11)of太魯閣案~職安員被判刑4年半
9.太魯閣案~職安管理員被法官 判重刑~是否過度「制裁(Strafwürdigkeit)」?如何評價?
10.職安人員之於[刑法276過失致死罪]的歸責基礎(Grund der Zurechnung)是什麼???
11.「刑法保證人地位」之學說、種類、性質、法院見解 ●律師需不需要「懂職安」?不懂也接案?
12.講出去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何謂「證重初供」? 初供(階段性分類)有哪些?
13.刑法的「過失」與民法「過失」有差異? ●職災案件中常見之[過失]態樣(案例)彙整
14.觀念釐清:有刑就有民V.S. 有刑「才」有民? ●選擇「認罪」的優、缺點是什麼?四、講師:黃照雄仲裁人
1983台北工專機械設計畢;2012財經法律碩士;1991起管理顧問公司 負責人。
1994年工業安全技師,專利師,1990年起受任[出席勞資爭議調解、公司常年勞資+職安法律顧問],2009年起BSCI驗廠顧問。
專長:職業災害認定.補償及賠償爭議、勞資爭議處理、勞資仲裁與調解、智慧財產權、非訟案件、 法律諮詢等36年多法律實務經驗。
五、費用:定價3,600元/人(含:講義、午餐及稅…等)
優惠價:2,900元/人 10人團報:另有優惠
本學會:「承攬管理」的舊學員:2,600元/人
本學會:「承攬+通勤認定」的舊學員:2,200元/人
開課前20天匯款(帳戶資訊由承辦人提供),以確定參訓人數(恕不接受當天繳費)
六、舉辦單位: 中華職業技能發展學會附設苗栗職訓中心 (苗栗縣竹南鎮大埔一街12號)
七、上課地點(三重):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一段89號3樓之5(中華職業技能發展學會)
八、報名洽詢電話 : (037)586-161 Fax: (037)582-121 官方LINE ID:037586161
承辦人:林先生 手機:0983-16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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