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訓練源起
兒童權利公約(簡稱CRC)聯合國1989年11月20日通過,1990年9月2日生效,是重要兒童人權法典,迄今全世界已有194個締約國,為最多國家加入之國際公約,也是國際人權法上保障兒童人權的基本規範。為推動並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事項,使府內各處室工作同仁更了解公約內容意旨,爰規劃CRC課程,期待藉由瞭解CRC與各項社會福利間的關聯,讓府內各處室工作人員在各項服務中實踐CRC理念。
貳、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苗栗分事務所
參、課程時間與內容規劃
一、課程時間:
(一)場次一:112年5月5日(五)上午09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計3小時。
(二)場次二:112年5月5日(五)下午13時30分至下午16時30分,計3小時
【場次課程主題相同,請學員擇一場次報名即可】
二、課程場地:苗栗縣政府第二辦公大樓五樓國際會議廳。
三、課程對象: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工作人員。
四、課程講師:蘇益志/行動社會工作師
五、課程人數:每場次最高100人。報名場次一者,當天提供午餐。
六、課程安排:
七、疫情防範期間注意事項
(一)報到時,請配合現場工作人員測量體溫及進行手部消毒。若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感染徵狀等身體不適者,恕無法參加課程。
(二)請民眾自備口罩,配合課程當天相關疫情防護規範佩戴口罩。
(三)相關防疫規定依中央/地方政策調整,若有問題請來電037-260035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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