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慈惠醫專校歌比賽暨舞動青春、舞動活力創意啦啦隊錦標賽比賽辦法
一、比賽時間:112年03月29日星期三(09:00~17:00)
二、比賽組別:五專一年級、五專二年級
三、評分辦法:
(一) 校歌比賽:
團隊精神佔25%、音量與音色佔40%、熟悉度佔35%。
(二)啦啦隊比賽:
1.團隊精神30%:主題意識及團體默契。
2.動作運用30%:動作創意、協調性及隊形變化。
3.聲音、配樂20%:節奏、歌曲、口號等。
4.服裝、道具、人數20%:設計、色彩合宜、是否符合規定人數。
5.不得有拋接(投)禁止危險動作,將另訂定扣分標準公佈實施。
四、比賽計時:
(一)各班依照比賽出場順序,須全班先合唱校歌後,再實施啦啦隊比賽。
(二)啦啦隊比賽音樂總時間3分鐘,比賽時間若在10秒內的誤差中不予處罰,超過或短少10秒者扣總分10分,超過或短少30秒以上者停止比賽並取消資格。
(三)計時開始位置應在比賽規定區域內,自音樂、喊聲、動作,任何一種開始,即為計時開始;任何一種最後結束時,即為計時結束。
(四)司儀報告參賽隊伍名稱後到計時開始前,有20秒鐘進場及放置道具之時間。
(五)地點:本校廣場。
(六)抽籤:逾時或未派代表則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112年03月8日(星期三)12:30原鄉劇場抽籤順序
(七)如對參賽隊伍資格有問題時,可在競賽中提出,交由主辦單位按規定處理。
(八)參賽單位無權作有違「競賽規程」之決議,否則其決議視同無效。
五、啦啦隊比賽規定事項:
(一)參加比賽各隊所用音樂需指派人員至控音組協助播放。
(二)每隊設防護員6-8名(不含參賽者)。
(三)防護員之服裝必須與參賽者明顯區別。
(四)防護員在比賽過程中參與支撐動作,則每參與一次扣5分。
(五)為維持比賽時畫面之完美,嚴禁非表演者進入比賽場地攝影或走動。
(六)各隊平時練習時,可至體育室借用防護墊(每隊10片)。
(七)禁止金字塔高度超過2層1.5段以上之動作。
(八)禁止任何形式之拋接(投)動作。
(九)禁止足部以外之任何身體部位著地。
(十)2層以上(含2 層的高度),頂層人員在沒有支撐人員的情形下,不可直接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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