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推行繪畫教育,促進繪畫學習風氣,全面提升國人書畫氣息,振興中華文化,鼓勵兒童藝術創作,培育藝術人文素養,提升兒童美術水準。
二、主辦單位:屏東縣佳冬鄉蒲公英慈善關懷協會
三、協辦單位:屏東縣佳冬鄉石光見廣惠宮三山國王廟
四、比賽組別:
A組:國小低年級組(小一、小二)
B組:國小高年級組(小三、小四、小五、小六)
C組:國中組
五、比賽方式:採現場繪畫比賽方式
六、比賽時間:112年4月4日(兒童節)
繪畫比賽:早上8:10~11:10(7:30報到,8:10發紙,11:10收紙)
七、比賽地點:石光見廣惠宮三山國王廟(前廣場)
八、比賽主題:
(1)以石光見廣惠宮三山國王廟,廟宇為主題、描繪出廟宇建築之實景。
(2)比賽用具請自備,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現場發放,一律為四開圖畫紙(約54公分x39公分)作畫,作品均不得裱裝,橫幅或直幅不限,作品背填寫年級及姓名。
(3)使用材料限於彩色筆、水彩、蠟筆、水墨,不得使用油墨、拼貼、電腦繪圖方式。
(4)比賽用紙,不得更換紙張,每人限用一張。
九、評審辦法:
(1)遴聘台灣百大工藝美術老師擔任評分小組,評選出優良作品。
(2)繪畫評分標準:
1、構圖創意(40%)
2、情意表達(20%)
3、色彩運用(20%)
4、繪畫/填色技巧(20%)
(3)參賽者應尊重評審觀點,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分小組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十、評審時間:112年4月4日上午11:00分至11:50分。
十一、評審結果:112年4月4日上午11:50分廣惠宮廣場前,公布名次並舉行頒獎儀式。
十二、獎勵辦法:
(1)每組遴選出特優三名、優選三名、佳作十名。
(2)國中組(1至3年級):特優每名獎狀乙幀與新台幣1,000元整。
優選每名獎狀乙幀與新台幣800元整。
佳作每名獎狀乙幀與新台幣400元整。
(3)國小組(3至6年級):特優每名獎狀乙幀與新台幣800元整。
優選每名獎狀乙幀與新台幣600元整。
佳作每名獎狀乙幀與新台幣200元整及鉛筆禮盒組。
(4)國小組(1至2年級):特優每名獎狀乙幀與新台幣600元整。
優選每名獎狀乙幀與新台幣400元整。
佳作每名獎狀乙幀與新台幣100元整及鉛筆禮盒。
十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112年3月3日至112年4月3日止,以網路報名或現場前來報名。
連絡人及電話:總幹事0985-171-607;理事長0911-747-018
活動地點:屏東縣佳冬鄉玉光村中山路1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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