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
※ Email | |
※ 行動電話 | |
※借閱證號 | |
※就讀學校/年級 | |
※草衙分館學生志工時間登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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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志願服務同意書(家長同意書) | |
學生志願服務說明 志願服務人員(以下稱學生志工)指經甄選合格,不計任何報酬,志願協助本館各項工作之在學學生。任用與需求人數依需求甄選及名額將由各館決定。
服務內容:
協助圖書整理 找書 上架…等各受理單位分派之工作。
值勤及請假之規定:
1.於本館開館時間內,依排班表到館服務,並按時簽到退。
2.未克值勤時應事先請假。
3.值勤時需依服務內容作業,不得從事個人業務、大聲喧嘩、嬉戲打鬧、玩手機或玩網路遊戲...等。
4.值勤期間穿著服裝應合乎規定,勿著拖鞋、背心或其他暴露不雅等服裝且裙子與褲子勿過短。
志工之權利義務:
1.學生志工均為無給職,不得支領任何誤餐費或值勤費。
2.應遵守本館各相關規定,認真負責。
3.於服務期滿後,依據出席簽到表,由本館核算時數,開立服務時數證明。 |
*學生志願服務(重要說明)* 志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各館管理情形將停止服務:
1.品行不端、行為不檢、工作過失,情節重大影響本館形象者。
2.未能確實遵守館方規定,經勸導不改善者。
3.無故未提供服務者。
4.因個人因素,欲退出服務者。
5.其他不適任本館工作者。
6.未認真負責.慣性遲到.行為態度不良.出言不遜.欺騙造謠.破壞公物...情節重大等事情。經工作人員查證或讀者檢舉。
有上列情形之一情形將停止服務,並婉拒未來該學生志工於本館參加服務及甄選,將會使用電話告知家長。學生志工及家長不可有異議。 |
團報資料 |
§ 請點此處填寫團體報名資料 |
總金額 | ***元 (依據人數計費:每人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