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每年召開委員暨幹事會議,期待透過跨局處會議強化青少年犯罪防治業務之協調聯繫,使各局處的問題能獲得充分討論,亦可作為少年發表意見的平台,本計畫擬招募少年代表,期冀透過培力課程訓練,使少年獲得資訊理解及判斷能力,並能於本會委員暨幹事會議發表意見。
一、計畫目的:落實少年表意權及促進公民參與。
二、具體目標
(一) 協助少年增加理解資訊及判斷能力。
(二) 協助少年增加意見表達能力。
(三) 協助增加少年自我探索能力。
三、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五、計畫期程:112年05月26日至112年09月30日
六、計畫內容
(一) 少年代表招募
1. 招募對象:設籍/居住/就讀於本市12-18歲少年為主,並以本會點燈少年、列輔個案、個網絡單位推薦少年為優先。
2. 招募名額:預計招募12名,報名人數超過時,將以電話訪談進行評分,依照分數高低錄取,評分項目包含自我介紹30%、參加動機30%、口語表達能力20%及能配合本計畫的程度20%,本會點燈少年、列輔個案、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推薦少年得加原始分數35%。
3. 簡章及報名表索取:請至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網站/少年輔導委員會/活動消息 (關鍵字: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4.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20日止,採線上報名或Email報名,繳交報名表、家長同意書、身分證明文件(本會點燈少年、列輔個案免附)、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5. 審查結果:111年4月20日公告於本會臉書專頁,並電話通知錄取者,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不另退還繳交文件。
6.無須費用。
7.活動聯絡人及活動地址
(1)聯絡人:陳怡樺社工
(2)電話:07-3801484
(3)Email:ti110@kcg.gov.tw
(4)地址:80768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6號9樓
(二) 少年代表權利與義務
1. 錄取者即為本會儲備少年代表,任期自112年5月26日至112年12月31日,屆滿符合出席率者發給證書。
2. 需參與本計畫培訓活動,請假時數不得超過1/3。
3. 需於小組討論後,推派代表列席本會委員暨幹事會議進行提案。
一、計畫目的:落實少年表意權及促進公民參與。
二、具體目標
(一) 協助少年增加理解資訊及判斷能力。
(二) 協助少年增加意見表達能力。
(三) 協助增加少年自我探索能力。
三、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五、計畫期程:112年05月26日至112年09月30日
六、計畫內容
(一) 少年代表招募
1. 招募對象:設籍/居住/就讀於本市12-18歲少年為主,並以本會點燈少年、列輔個案、個網絡單位推薦少年為優先。
2. 招募名額:預計招募12名,報名人數超過時,將以電話訪談進行評分,依照分數高低錄取,評分項目包含自我介紹30%、參加動機30%、口語表達能力20%及能配合本計畫的程度20%,本會點燈少年、列輔個案、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推薦少年得加原始分數35%。
3. 簡章及報名表索取:請至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網站/少年輔導委員會/活動消息 (關鍵字: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4.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10日止,採線上報名或Email報名,繳交報名表、家長同意書、身分證明文件(本會點燈少年、列輔個案免附)、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5. 審查結果:111年4月20日公告於本會臉書專頁,並電話通知錄取者,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不另退還繳交文件。
6.無須費用。
7.活動聯絡人及活動地址
(1)聯絡人:陳怡樺社工
(2)電話:07-3801484
(3)Email:ti110@kcg.gov.tw
(4)地址:80768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6號9樓
(二) 少年代表權利與義務
1. 錄取者即為本會儲備少年代表,任期自112年5月26日至112年12月31日,屆滿符合出席率者發給證書。
2. 需參與本計畫培訓活動,請假時數不得超過1/3。
3. 需於小組討論後,推派代表列席本會委員暨幹事會議進行提案。
(三)少年代表培訓內容
1.自我探索課程(少年隊8樓會議室):5/26、6/9、8/4、8/11、9/8皆為星期五,下午14:00-17:30
2.共識營(樹德科技大學):7/1(二) 整天9:00-16:00
3.思辨課程(少年隊8樓會議室):6/30、7/7、7/14、7/21、7/28、8/18、8/25、9/1皆為星期五,下午14:00-17:30
4. 6月委幹會議見習、9月委幹會議提案
※學期中將請學校惠予公假。
***「無法參加者請於一星期前來電取消,若臨時取消或無故不來者將列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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