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住宅管理人員換證訓練班招生◆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協辦單位:苗栗縣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主旨: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26 條第 3 項、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並參考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辦理營業員資格取得測驗注意事項辦理 。
協助 有志從事租賃住宅包租代管業或已取得不動產經紀 人、經紀營業員、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防火避難設施管理人員及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者。
◆開班 及測驗日期:
一、課程時間: 112年4月24日~4月26日(上課)、測驗:112年4月27日
(詳課程表)_或洽 協辦單位取得~
二、授課講師:
由本會審核通過並聘請,學有專精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之學者或從事不動產相關業務五年以上經驗之專業人員蒞會施教。
◆研習教材:由本會提供 專業訓練教材。
◆研習地點:中華職業技能發展學會附設苗栗職業訓練中心
地址:竹南鎮大埔一街 8 號1樓
◆研習費用:收費 4 3 00 元。【報名以繳費為準】
◆報名辦法:
聯絡電話 0926521654 ,傳真 037-580119 如未能親自來班報名,請利用本會傳真報名。
匯款開戶銀行:合作金庫銀行頭份分行
銀行代號: 006
匯 款 帳 戶 :0190 871 000640
匯款戶名:苗栗縣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招生人數: 40 名 額滿為止。
◆結業證書:
學員上課期滿,由本會發給訓練證書並予以協助辦理登錄 證照規費另收事宜。
◆附 記:
1. 人數不足不能如期開課時,學員已繳費用全數退還或順延開課。
2. 學員報名後於上課前因故無法參訓時,得向本會提出延期訓練或退還三分之二報名費,正式上課後因無法參訓時,則受訓學員不得要求退費。
3. 參加培訓人員因故請假、遲到、早退、曠課,以致未修滿 20 小時課 程時,應俟公會其他班別尚有名額時,另至公會補足未修完之課程,缺課時數以節計算,費用為每小時200 元。
其他有關事項及報名表:請洽 協辦單位(連絡電話方式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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