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目的
依據環保署111.04.28環署基字第1111050368號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針對三、塑膠一次用飲料杯之限制使用實施方式: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雲林縣預計於112年度公告轄內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公告實施日期與做法。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雲林縣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昇元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三、參加單位
雲林縣連鎖飲料店與非連鎖飲料店
四、辦理時間及地點
112年4月19日(三)14:45~16:10
雲林縣工業會 訓練會館2F教室 (雲林縣斗六市嘉安五街71號)
五、研商會議說明
(一)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緣由問題與說明
為減少塑膠衍生之環境污染,以及為減少一次性塑膠製品造成的環境衝擊,引導業者提供循環服務、培養民眾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生活習慣,環保署重新檢視既有一次用飲料杯管制措施,逐步推動相關管制措施、引入可行替代措施及加強宣導,以期從源頭減少一次性塑膠產品使用。
禁止使用以塑膠製成之一次用飲料杯,材質包括石化基塑膠、生物基塑膠及可分解塑膠...等,但可以使用紙類或木片、甘蔗、蘆葦、麻、稻草、麥桿、稻殼等植物纖維為主體者。
(二)鼓勵推動循環杯使用與環保外送
近年餐飲外送平台興起,免洗餐具使用量大,為從源頭減少免洗餐具使用,降低免洗餐具製造時的資源消耗,故提倡環保外送與循環杯租借使用,以可重複清洗餐盒或環保杯盛裝餐飲外送。
六、議程表
14:45~15:00 | 報到 | 昇元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15:00~15:10 | 長官致詞 |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 |
15:10~15:30 | 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 緣由問題與說明 | 昇元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15:30~15:50 | 鼓勵推動循環杯使用與環保外送 | 昇元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15:50~16:10 | 綜合討論 | 昇元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