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1)建立在地客語說故事師資人才庫,網羅各領域人才投入文化推廣行列,共同推動閱讀融入多元族群文化教學。
(2)故事志工至本市客家會館、圖書館、文化中心等教育學習場所,為孩子說客家繪本故事,透過生動有趣的讀本,讓孩子熟悉客家語言及瞭解客家文化意涵,達到客家文化向下扎根之目的。
二、辦理時間:112至6月6日至7月18日(每週二9時至16時)
三、辦理地點:臺南市客家文化會館(臺南市南區夏林路4號)
四、參加對象:
(1)於本市兩座客家文化會館、圖書館、文化中心之志工。
(2)喜歡說故事,願意投入為孩子說客家故事的行列,並配合推廣服務之故事志工。
五、招生名額及錄取方式:
(1)預計招收20人,得配合本府規定及場地限制彈性調整。
(2)依下列順位及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1、由單位推薦之故事志工—請檢附單位推薦表(附件1)。
2、具故事說演經驗者—請檢附經歷資料表(附件2)。
3、其他。
(3)錄取名單於培訓前5日公告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官網,並個別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如不克出席,請務必提前聯絡主辦單位,以利後續名額遞補。
六、費用:
(1)培訓課程免費。
(2)通過培訓之學員,擇優錄取為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故事師資。
每位學員須於112年10月31日前,向主辦單位申請並自行於本市圖書館等教育學習場所,執行至少2場次說客家故事推廣;執行完成後繳交服務紀錄,即可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志工車馬費及誤餐費各(100元/場)申請。
七、注意事項:
(1)培訓完成者發給結訓證書,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於培訓中途退出。
2、無故缺課,時數累計超過9小時。
3、無參與實習演練。
4、無故未參與客家語言文化課程。
(2)為維護學員權益及上課品質,請勿攜幼兒聽講。
(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進入研習場地須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各項防疫措施。
(4)如遇颱風、豪雨、地震等天災,均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是否上班上課為準,不另行通知。
(5)為響應環保,請學員自行攜帶水杯與環保餐具。
八、聯絡資訊: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文教推廣科06-2991111分機8964薛先生
九、主辦單位保有調整或變更活動內容的權利,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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