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對象說明~ (一)依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完成之長照人員 :(1)照顧服務員、(2)居家服務督導 員、(3)社工師、社會工作人員、醫事人員、 (4)照顧管理專員及照顧管理督導、(5)長照服務相關計畫人員 。 (二)對身心障礙照顧有興趣之一般民眾。(無長照積分時數累計) (三)自112年1月1日起,照顧服務人員應先取得長照人員資格及完成登錄,且實際提供長照服務後,始得接受特殊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