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第9屆國家環境教育獎
參與對象
凡環境教育有優良事蹟之個人、社區、學校、團體、機關(構)及民營事業,皆可報名參與。資格規定
1.團體組:經本府主管機關核准立案、登記之人民團體(包含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但不包含政府捐助基金 ,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
2.民營事業組:經本府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之事業,如總公司、分(子)公司(部)或廠(場)、商行、一般公司行號、大眾傳播事業、金融業、農(漁)會或服務業等。
3.學校組:本市公私立大專院校所(分校或校區)、高中(職)校(分校或校區)、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等學校。
4.機關(構)組:本市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等。
5.社區組:經本府主管機關核准立案或登記之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里辦公處等。
6.個人組:戶籍設於本市或任職本市之自然人。
報名方式
1. 收件日期:112年4月1日至112年5月31日止。
2. 收件一律採紙本寄送
郵寄處(郵戳為憑)
收件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綜合計畫科 (地址:83347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本活動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人員:梁瑞亨先生 07-7351500#2518
委辦單位:磐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黃先生 07-5541075、E-mail: bojun@pf-recycl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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