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5月12日(五)法規讀書會
8:40報到,9:00準時上課
最新法令實務研究班講授大綱
112年5月講義目錄
1. 行走於行人穿越道兩側無容許距離,檢察官遭罰三百元
不服提行政訴訟,地院判緊靠枕木紋邊緣行走處分撤。
2. 員工上班時間利用公司所有電腦資源,從事研發與公司工作
無關之線上遊戲,公司提告檢察官起訴法院判決背信罪。
3. 意外或自殺爭議北榮鑑定有利保險人,鑑定人之鑑定法院可採
與否自得取捨,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拋棄繼承得請求。
4. 基本工資判斷法是否可行爭議多年,大南客運員工請求給付
資遣費等案,最高法院勞動法庭廢棄發回勞工勝。
5. 原職保23條與勞基11條規定相仿,屬於勞基法之特別規定
應優先適用,三審謂未審酌職保所定情形勞工勝。
6. 員工腳底遭鐵片穿刺非上班時間急診,公司主張已提供必要之
預防非屬職災,未盡預防義務公司及負責人連帶賠償。
7. 受僱勞工依示擔任元氣藥局負責藥師,違法申領健保給付遭判刑
及高額罰鍰,三審判依就服法及民法返還代墊款勝。
8. 內政部警政署訂定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不停讓行人先行之
取締認定原則注意事項,行人行進方向1個車道寬約3公尺為基準。
9. 要保書指定身故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保單法定繼承人應得保險
金比例爭議,受益權與繼承權不同應該均分評議案。
10.公司優給加班費致超時工作過勞死爭議,行政調解兩次不成立
家屬委任律師提告,職災補償金兩佰萬元勞動調解成立實例。
※認識最新法令 ※新聞彙集
上課日期:112年5月12日(星期五) 時間:9時~16時
上課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亞洲廣場大樓)
電 話:0935523758戴班長
※大綱詳:台北市保險業職業工會網址tilu.org →課程資訊 →讀書會
費 用:季繳3900元、單次1500元 (需事先報名以備講義)
附 註:請自備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環保杯 (不提供紙杯、筷子)。
112年台北班時間:05/12、06/16、07/14、08/11、09/08、
10/13、11/10、12/15 (保險工會)
112年台中班時間:05/19、06/30、07/21、08/18、09/15、
10/20、11/17、12/22 (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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